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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銓敘部:考績修法 絕無齊頭式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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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台灣考試院推動考績法修法,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反對齊頭式的淘汰機制。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回應,絕沒有齊頭式的淘汰機制,主管機關有彈性調整空間。

吳聰成下午受訪表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沒有所謂每年考績丙等一律3%的規定,很多人沒有看修正草案的條文就開始批評,這樣社會就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

他舉例,假設台北市工務局表現很好,這個單位今年度考績甲等人數增加,但丙等可能是0,並沒有強制工務局考績丙等人數一定要達3%,這是嚴重誤解。

他以銓敘部為例表示,銓敘部有10幾個單位,其中法規室最忙,不可能法規室很忙,還要法規室每年列出考績丙等3%;相反地,法規室可能丙等1個都沒有,但銓敘部所有機關合起來,假設100名公務員,其中僅3人考績丙等,這應是合理範圍。

他進一步表示,一旦考績被打丙等也不是馬上資遣,若今年考績丙等,但明年若表現良好,可以功過相抵,修正草案中有很多配套措施,也不是考績丙等就馬上走路。

吳聰成說,這次考績法修正主要結合機關績效、單位績效與個人績效,授權主管機關有彈性調整的空間,而且銓敘部也製作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內容的說帖,3月上旬已送給全國各縣市政府參考,只要各縣市政府首長詳讀內容即可知道,沒有每年考績丙等一律3%的規定。

他指出,考績法修正草案也訂有每3年得由考試院會商其他院,視國家整體行政績效檢討結果彈性調整考績等次比率的機制。

吳聰成表示,銓敘部正在全國各地舉辦20場宣導說明會,未來將提供考試院審議考績法修正草案時作為參考,預計草案4月送立法院審議,也會尊重立法院最後審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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