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塑仁武廠汙染 最高擬罰1.5億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0日電)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汙染事件,環保署今天責成高雄縣政府執行裁罰,最高將裁罰新台幣 1億5000多萬元,可能超越去年向觀音工業區開出新台幣1.3億元行政罰的最高紀錄。

此外,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陳咸亨指出,地下水汙染整治成功與否,與是否停工並無必然的直接關係;仁武廠如將汙染物攔阻及控制在廠內一定範圍內,沒有擴散至廠區外,並依核定整治計畫完成汙染整治工作,則無停工的必要。   

陳咸亨今天於記者會中表示,台塑仁武廠在民國92年12月起,陸續知道全廠區地下水汙染嚴重,但未通報主管機關,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遲至98年,環保署進廠調查後,才設置地下水循環井阻絕汙染物擴散。

陳咸亨指出,在查證台塑仁武廠汙染過程,發現台塑以抑制洩漏措施新投資46項預防汙染為名,申請退費3,900多萬元。不過,該筆金額目前未核撥。

陳咸亨說,台塑仁武廠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開罰,最高也只能處60萬元罰鍰,再引用行政罰法中的「不當利得」加重裁罰;初步擬出8項方案,裁罰金額由3,800萬元到1.5億元,並責成高雄縣執行裁罰。

裁罰核計基礎,包括仁武廠知道汙染後,原應採取應變措施而支出的「汙染應變控制設備折舊費」,以及延遲應變措施期間「應支出而未支出成本衍生之利息」等。

陳咸亨指出,督促台塑公司積極完成整治工作更為重要;最後確定的加重罰額,還需依核定後的汙染整治計畫而定。

環團要求命台塑停工。陳咸亨對此說,台塑仁武廠目前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包括全面檢漏並止漏、設置14口地下水循環井等;另依據水質監測結果顯示,廠旁的後勁溪水中氯仿、氯乙烯及 1,2二氯乙烷濃度呈現降低趨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