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議員嚴斥政府行政霸道

不訂明最低工資條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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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召開第六次會議,當局拒絕在《最低工資條例》內訂明釐定最低工資水準的指標,並指毋須在條例訂明每年檢討。多位議員對此感不滿。嚴斥政府行政霸道,思想閉塞。並指不公開報告屬黑箱作業。

勞動處助理處長方毅說,委員會由勞工、商業、學術及政府方面背景人士組成。釐定工資時,委員會須平衡工資過低及底薪職位流失,保持競爭力。政府會考慮委員會建議後,會向公眾人士及立法會交待,作出有關確定時所考慮的理據。
方毅說,法定最低工資影響多個社會和經濟範疇,委員會會考慮和水準相關及受影響的一籃子社會經濟及就業數據,訂立適合香港不斷轉變情況之下的一籃子指標。不同地方,如英國、新西蘭及加拿大部份省份,都沒條文訂明最低工資指標;在英國、美國等地方最低工資法例都沒訂明檢討最低工資的週期,當局會因應社會不斷轉變的情況來靈活處理最低工資的檢討時間及週期。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說,所有最低工資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法定最低工資委員會的12名成員中,有3名屬公職人員,他們會運用專業知識和公共行政經驗,協助委員會分析和討論;委員會訂定的報告會提交給行政長官考慮。

被批思想閉塞 不負責任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對政府回應給他的文件不滿,認為是行政霸道,思想閉塞。「甚麼都是政府操控,又不用負責任,可推給最低工資委員會。整個最低工資委員會是行政長官委任,……權在行政長官這。第二個霸道之處是政府說1年檢討1次合理,但不訂入法例。為甚麼合理不做?第三,公職人員一定要3個,繼續有投票權的一個委員;第四,為甚麼不給立法會修訂,解釋是數據為依據。立法會不可修訂,但行政長官可以不接納和修訂。這是不合理的地方。第五,立法的目的很模糊,我們的目的是訂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設定工資下限,以防工資過低。」

另外,李卓人認為,政府應有高透明度,開會文件放上網,公開開會報告,給所有市民一個知情權,避免最低工資委員會「黑箱作業」。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表示,要由行政長官考慮才確定。

對政府不滿的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說:「整個法例賦予行政長官一個政治權利,制訂最低工資。權力在行政長官,最低工資委員會,差不多是一個行政會議的私人顧問團。報告、會議不需要公開,委員全部行政長官委任。第一條寫,(委員)沒有獨立的工作權利,只是應行政長官的要求,才提交報告,自己提交報告都不行。」

街工議員梁耀忠對政府不訂明每年檢討亦感不滿,他質疑:「對整個經濟影響有多大?對工友、僱主帶來多大影響呢?可否再評估?為甚麼立法會不可作確定,一定要交給委員會作確定呢?」他強調委員會報告要公開,不可黑箱作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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