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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名人代言不實需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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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未來名人為產品薦證廣告,如果故意有虛偽或引人錯誤,將必須與廣告主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名人代言薦證廣告不實頻傳,藝人高凌風、徐乃麟、小亮哥都曾代言產品引發爭議,不過目前公平交易法中僅規定廣告代理和媒體業需和廠商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公平會至今也僅對代言竹碳塑身衣的溫翠蘋開罰過。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認為名人代言不實的爭議層出不窮,於是提案修正公平交易法,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廣告薦證者與廣告主,如果故意共同進行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廣告薦證者將與廣告主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而所謂廣告薦證者,是指廣告主以外,在廣告中反映對產品或服務的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的人或機構,範圍相當廣。

法案三讀後,未來民眾如因廣告不實而有損失,不僅可以對廠商求償,也可以對代言人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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