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常宝军是如何“服务”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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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编者按:警察是执法人员,人民的公仆,却公然骗走老太太在北京黄金地段的房子,让八十多岁的老人无家可归。警察骗走的不单只是老太太的房子,而且还是人民对社会的诚信。而当事人的儿子却不敢告发涉事的警察,怕挨整。在共产极权体制下的恶性循环,无可避免地制造出一幕幕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直到极权制度崩溃为止,中国社会才能有重生的希望。

位于北京市宣武区东部的胡同“琉璃厂”,座落在北京的黄金地段,是市中心的中心,在天安门隔壁,是北京的文化中心,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那一带的胡同,从东到西大部分是做字画和古董生意的,那条街的居民都是历代住下来的,那一带的房价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可以说是无价的。

琉璃厂住了一个老太太叫魏淑敏,八十多岁,在琉璃厂已经生活了几十年,膝下有儿女,儿女长大后就离开了琉璃厂的胡同,到了四环、五环一带的地区,各自成家。魏淑敏的老伴已不在世,剩下她一人。

琉璃厂一带有一位年青警察叫常宝军,负责琉璃厂街道居民的安全。魏淑敏一个人住在胡同,儿子因为生活条件不好,住得比较远,所以不能经常来探望她。魏淑敏患有轻度精神病,意识不是很清楚。

常宝军经常到魏淑敏家嘘寒问暖,说要当魏淑敏的儿子,叫魏淑敏“妈”。开始时魏淑敏也不为意,以为警察对她很好,觉得“比国民党的警察好多了!”

过了一段时间,常宝军向魏淑敏建议:“你这么大年纪,我是你的儿子,你把房子转户给我吧!”魏淑敏听到常宝军的建议时,有点犹疑,因为这是一件大事,但又想到常宝军是警察,还能骗人吗?再加上常宝军向魏淑敏承诺会给她养老送终,结果魏淑敏就答应了。

按国家法律,琉璃厂的胡同是不能买卖的,因为是属于国家房管局的房子,但长期居住的居民拥有居住权,要拆迁的话,政府要赔偿的。

常宝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找到房管局,把魏淑敏房子的名字改成常宝军妈妈的名字,常宝军妈妈住在北京六环以外的农村,而住在那些地方的居民要把户口迁移到北京城市居住是很难的,但若在北京城市有房子的话就可以迁进去。

常宝军就把自己的母亲从通洲(离北京很远的一个农村小镇)迁到北京市的琉璃厂,用10万元(人民币)就换掉魏淑敏的房子,把名字转换了。从法律上,是违法的,因为琉璃厂的房子不能转手,房管局本身就有问题,公家的财产不能私下买卖。

另外,常宝军给魏淑敏当干儿子,说给老太太养老送终,房子名字一转换后,起初还让魏淑敏继续住在琉璃厂的房子。后来,常宝军以地方不好为由,在城市里找了另一套房子,月租2、3千元,让魏淑敏搬过去住。常宝军初期还是帮魏淑敏交房租,一两年后就不再管了。现在魏淑敏落得无家可归。

常宝军把琉璃厂的房子装修后,以每年6万元出租。

魏淑敏的亲儿子后来得知事件之后很生气,但却不敢举报,因为怕常宝军将来升官,可能会为难自己。

听说常宝军已经从琉璃厂的派出所调到另一家派出所。


琉璃厂西街49号(读者提供)


此房就是常宝军骗取老太太魏淑敏的住房(读者提供)


后屋窗户(读者提供)


常宝军在海峡两岸书画工作室房上又违规搭建住房出租。(读者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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