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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颱風天未上班記過 北捷一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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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 台北市捷運公司一名林姓員工,因為颱風天沒去上班而遭到記小過的處分,這位員工控告北捷打壓,法院一審判決為北捷敗訴。北捷表示將持續上訴,因颱風天捷運照常行駛,也是重要的大眾運輸工具,如開此先例,公司紀律將無以為繼。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林姓員工在擔任工會幹部期間,因為發送電郵批評北捷不當之處,於是在颱風天休假遭記過處分,此舉有趁機打壓之嫌,呼籲北捷不要再上訴,避免浪費市民財產及納稅人的錢。

林姓員工去年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告訴,法院於今年5月25日一審判決,北捷必須塗銷記過處分,並歸還損失所得新台幣2萬9,992元。

林姓員工表示,事情源於民國96年時,北捷擅自修改勞動條件,而未遵守勞基法,於是他發電子郵件給工會的會員代表說明自己的看法,卻因此遭到記過。林姓員工說,這部分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記過於理不合。

另外,在民國97年辛樂克颱風時,他當天原為公司教育訓練課程,但颱風天停止上班上課,依規定也不必上課,北捷事後卻以他曠職,再次記了第2支小過。

對這次指控,北捷人力處長李為忠則回應,北捷對事不對人,颱風天是北捷的重要營運日,占大眾運輸很大的一部分,當時北捷強制員工除了合乎規定的請假之外,其餘員工都必須上班。

不過林姓員工在颱風前1天,僅以口頭說「明天不上班」,且未依規定提出書面請假程序,況且林姓員工在民國96年、97年、98年都曾有曠職記錄,按此程序處分並無不當。如果開此先例,北捷紀律將無法維繫,北捷將會持續上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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