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公房即將實施試住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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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寧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政府內閣已通過了一項計劃,即房屋信託(Housing Trust)住房申請者必須經過試住期方可簽訂固定期限合同,以確保住房者愛惜房屋。至此,公房可住「終生」的時代已宣告結束。這項政策變更將於10月份開始實施,並且不具追溯力。

儘管此舉不能像過去那樣給新住戶帶來那麼多的安全感,但是它與私人租賃房屋的條款相一致。這使得南澳房屋署(Housing SA)擁有更大的靈活支配力,有權驅逐破壞房屋、騷擾鄰里的公房住戶。房屋署代理署長凱卡(Paul Caica)稱,從10月份起,新住戶必須在經過6個月的試住期後,授予1年、2年、5年、10年不等的住房合同。

他說:「這些變更使得公房與社區住房規則一致,並能更好地適應等候公房隊伍龐大的現狀。與其他省份與地區的規定也相吻合。」「這就意味著住戶的使用權不是自動產生的,而是基於他們的行為、負債狀況與需求。」

房屋信託用戶協會發言人埃爾馬斯(Tony Elmers)對此舉措表示歡迎。「如果住戶能夠愛惜房屋、尊重鄰居,那麼他們就可以留下來繼續居住。看來是要這樣做。」他說,「但不幸的是,不是人人都能這樣做。」

房屋信託公司(Housing Trust)2008-09年度報告顯示,其防止破壞專管小組處理了185宗嚴重的屢犯破壞個案。其中,有15 名用戶被驅逐,24名自動中止租期,還有21 名轉到其它公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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