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現在這樣就會被「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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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靜慧綜合報導)目前,中共政府以「勞動教養」方式迫害信仰團體、打擊上訪者和維權者,已成為家常便飯。其罪名也已經五花八門、隨政府之心所欲。有甚者,一句話、一元錢、一個申請就被強加以莫須有的罪名勞教。眾多的法律界人士以及民間的有識之士曾多次呼籲:勞教制度應廢止。

一句話被勞教一年

2010年10月17日,中國「推友」程建萍(網名王譯)因在社交網站推特上發表一句「憤青們,衝啊。」就被河南司法當局判處勞動教養一年,當局指控她擾亂社會秩序。

公民記者寫揭露文章 觸及公安部門被勞教

公民記者孫海洋,2009年1月5日報導了瀋陽市沈河區公安分局警用車輛違法停車的文章,2009年1月9日被和平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帶走,判勞動教養一年九個月,罪名是煽動鬧事,暴力抗法。有知情人指出,這其實是瀋陽司法腐敗官員對孫海洋長期舉報賭場和揭發司法腐敗的打擊報復。

上海異見人士韓立法被稱為中國的「勞教皇」

上海異見人士韓立法2009年被公安秘密拘留後,再次被勞教,罪名還是「嫖娼」。韓立法於1989年參與「六四」學生愛國運動,由於始終堅持民主的初衷,多次被上海警方毆打、綁架、勞動教養,累計坐牢超過十年,並多次遭獄警及犯人毆打和虐待。流亡海外的上海中國民主黨人士蔡桂華表示:「這是當局多次栽贓陷害,都用嫖娼這種下流的罪名。他在國內,一直遭受中共當局的迫害,他整個青年、中年時代,都耗在勞教場所了,他是個『勞教皇』了,我據所知韓立法已經被勞教八次了。」

5次申請奧運示威 老太太遭判勞教一年

79歲的吳靛媛和77歲的王秀英的住房於2001年被強制拆遷後,就一直不斷上訪。2008年北京奧運會舉行期間,兩位老太太從8月5日至8月18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到新設的「集會遊行示威場所」進行遊行示威,共申請5次。她們不但沒有得到當局的答覆,還被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名判勞教一年,其目的是阻止她們在奧運期間上訪。

家庭教會傳教人被勞教

2010年5月6日,河南當局加重迫害兩位內鄉縣赤眉鎮家庭教會傳教人,南陽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書」上稱:陳風明和秦改英因「擾亂社會秩序」處「勞動教養一年」。

村民揭露腐敗被教養

2009年,河北省邢台市平鄉縣的程豐明因原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腐敗等問題不斷上訪。2010年他先後四次到北京上訪,被邢台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勞教一年。當程豐明被勞教家中無人時,當地鄉政府和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入室偷糧,用貨車拉走第一車糧食後,被程的親屬發現,鄉派出所所長狡辯說這是「政府強制保管」。

酗酒鬧事被勞教24天後打死

黑龍江省雞西市梨樹區鳳山村的付昌平,2010年3月17日因喝醉酒把家裏的玻璃砸碎,被當地公安局勞動教養1年,24天後其家人接到司法部門的死亡通知。親屬發現付昌平遍體鱗傷,經查付昌平入所做體檢時身體健康,無任何病。一個身強力壯的小伙子,到勞教所24天就被打死,勞教所宋所長還威脅其家人,「不能說打死的,如果說正常死亡,還能賠償點,要說打死的一分錢不賠。」

癌症病人「欲上訪」被勞教

江蘇省灌雲縣侍莊鄉陸莊村一名身患癌症的農民陸金洋,幾年前因赴京上訪反映政府違規圈地問題,被當地政府列入重點監視對象。2008年3月陸金洋在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做了食管癌切除手術,7月陸金洋到北京看病,被灌雲縣公安局從北京強制帶回灌雲縣侍莊鄉,以「欲上訪」的罪名勞教一年。

四川教師曝光川震豆腐渣學校被勞教

2008年7月23日拍攝並在互聯網上公佈四川地震中倒塌教學樓的四川德陽市教師劉紹坤,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一年的勞動教養。四川大地震中教學樓倒塌造成大約1萬名學生和教師死亡。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當局不去調查和追究建造劣質危樓造成數千兒童死亡的責任者,卻對像劉紹坤這樣關注公益的公民施以勞教,禁止他們發出聲音。」

三村民多次上訪被勞教

2008年12月,六盤水市盤縣民主鎮舊屋基村村民王小孟、章小芹、方美珍等人,因為原民主鎮某村村支書萬某、文書張某在選舉、通村公路建設、扶貧款使用、發放低保金等方面的問題,多次到北京上訪。2010年9月9日,六盤水市當局對王小孟勞教1年零6個月、對章小芹和方美珍分別勞教一年。

「結石寶寶」父親上訪無果 QQ上說「狠話」被勞教

重慶奉節縣紅土鄉大埡村一組村民唐琳於5月20日被判勞教1年,罪行為通過QQ群「散佈恐怖信息,製造恐怖氣氛,危害公共安全」。唐琳因為自己的孩子喝了7個月三鹿奶粉死亡,多次向政府討說法,一直未得到解決。2010年5月17日,唐琳上網通過QQ群發佈言論:「我就走極端」、「可能過幾天就有新聞」、「東西都有了」等內容。重慶市奉節縣公安局稱,這些言論「散佈恐怖信息,製造恐怖氣氛」,現決定對唐琳勞動教養1年。

邪惡的勞教制度

1957年8月1日,中共出台了《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邪惡的是《決定》沒有規定勞教期限,勞教人員等於被判了無期徒刑,很多人勞教最長達20多年。1979年《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才規定勞教期限一至三年。必要時可延長一年,但以後在實踐中,常出現重複勞教或者延長勞教期限的問題。

1982年,由中共公安部制定,國務院轉發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在當時也只能算是一部試行的行政法規,後來公安部又把「試行」兩個字去掉了,但沒有通過人大常委會,所以還是一部名義上的行政法規,仍然不能稱為法律。中國民主黨蔡桂華曾表示,正因為如此,勞動教養是沒有司法體系管轄的,行政機關可以隨意執行,想關就關,想放就放。其關押條件之惡劣和超強度的苦役,加之有目的的酷刑虐待,常常造成勞教人員的死亡。

目前,各地政府官商勾結,強行徵收土地,強拆民房,民怨沸騰,產生大量了的訪民維權現象。當局對付維權人士和上訪民眾最常用的迫害工具就是勞動教養了,上面一個指示,公安局發個通知,一個人就被投入監牢了。

中共對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同樣藉助了邪惡的勞教制度。據不完全統計,未經審判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超過二十萬人,很多人在勞教期間被迫害致死。

眾學者上書呼籲廢止勞教制度

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吳地法學社的鄭毅曾指出:《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這與《憲法》第三十七條在法理上是一致的。反觀勞動教養制度,卻與以上二者背道而馳。

2007年底,包括經濟學家茅于軾,維權律師李方平,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中共體制內官員馬克寧等69位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聯署發表了公開信,呼籲取消勞動教養制度。信中指出: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違反《憲法》、《立法法》的規定,也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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