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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未給加班費?台家樂福:按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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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打著「天天都便宜」的台灣最大量販店家樂福,3日傳出勞資糾紛。勞方認為「天天都便宜」是勞工每月超時工作,月休6日,國定假日、週六日工作,犧牲與家人的共處時間,領不到該有的加班費而塑造出來的便宜好康的招牌,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楊錫昇表示,會要求家樂福說明,也不排除勞動檢查。


家樂福工會與全國自主勞工聯盟,3日至勞委會陳情,抗議家樂福公司長期不願解決工時工資問題,並且打壓工會成立。(攝影: 林伯東 / 大紀元)


家樂福樹林前工會常務理事陳明德表示,開店本來還有2/3是領月薪的正職,後來遇缺不補,大量增加計時工,時薪95元,没有法定加班費、國定假日、特休假、年終及福利。他說,每月加班費計時工至少少3,000元,正職少6,000元。

陳明德說,樹林工會在去年立院通過勞動三法後成立,本來想要與主管務實的協商解決超時與加班費的問題。在爭取了1-4月超時的加班費,但不到半年的時間,常務理事分別被調動或受訓調離樹林分店。

關於加班費,家樂福新北市公關經理蕭欲耀解釋,家樂福加班制度必須主管先認定加班的需求後,員工填寫加班單,再往上簽呈,他說,賣場大,員工的行蹤有時很難掌握,這種加班制度大家都知道。

楊錫昇說,勞委會會要求家樂福說明,也不排除勞動檢查。他也說,家樂福屬賣場,是容許有一定計時工的需求。

調解破局 

在家樂福服務7年的陳明德去9月被家樂福以曠職6日會務假而遭解雇,其中參加勞動三法研習會的會務假,家樂福認為,需要明確之請假事由及法令論定,依法定時數給予會務公假,其餘日數因未具體說明所辦理會務內容及其必要性,且與公司業務時間衝突影響營運。

陳明德被解雇之事件,3日在新北市勞工局的調解再次破局,蕭欲耀說,不只是會務假的問題,陳明德的工作表現等都是家樂福解雇的原因,也因為解雇所以没有任何補償費用。而陳明德也自認復職的可能性不高,但他很欣慰,樹林工會是家樂福目前唯一的工會,仍正常運作,今年5月成立企業工會後將會合併。

至於5月1日將開始實施的勞動三法,工會是否會受資方影響,楊鍚昇表示,福樂福工會的問題在工會法修正草案中第35條,對於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都有較詳細的說明。


家樂福工會與全國自主勞工聯盟,3日至勞委會陳情,抗議家樂福公司長期不願解決工時工資問題,並且打壓工會成立,員工們只好借酒澆愁。(攝影: 林伯東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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