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在海外旅行或工作怎樣保住綠卡?

人氣 4
標籤:

【大紀元2011年12月15日訊】有些人以為綠卡一旦到手,就終身到手,再也不會失去。錯!綠卡是個隨時可被撤銷的特權,不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即使綠卡到手,也會因種種原因得而復失,比如違法、犯罪、久別不歸、放棄美國居所。持有綠卡的您,在美國移民局眼裡,仍然還是個外國人(alien),可被隨時攆走。這就要求您必須謹慎小心,遵紀守法,嚴守移民法規。本文只回答一個問題:如果您必須長期離開美國,去海外旅行或者工作,該怎樣保住您的綠卡呢?

首先,不能讓移民局懷疑您有久別不歸、放棄永久居地的企圖。怎樣讓移民局對久別不歸的您不生懷疑呢?下面這些因素決定移民局是否對您的企圖心生狐疑。1. 您久別美國的時間長短;2. 離開美國的目的;3. 久居海外是否有個明確的截止日;4. 您的家庭成員居住地;5. 您是否不間斷地報稅;6. 在海外的工作性質和工作地點;7. 是否在美國仍然保留其他緊密的聯繫紐帶,比如郵件地址、銀行帳戶、固定資產、有效駕照、按揭、信用卡、社區會員證等等。通過綜合考察這些因素,移民局可以準確判斷,您是否仍然具備保持綠卡的條件。

其次,如果您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通常,您可以安全持綠卡入境回美。但是,如果每年離開美國超過半年以上,您要報考公民,就要從零開始重新計算時間。也就是說,如果您想拿到綠卡5年後申請入籍,就必須做到每年至少在美國居住半年或以上。一旦某年您離開美國超過半年,即使回來美國不成問題,但公民入籍就得延後申請了。怎樣在長期離開美國後,能保證入籍的時間不被延遲呢?這就要求您填寫和申報一份470表格,並遞交一厚箱子的其他佐證材料。

第三,如果您離開美國超過一年,那麼僅持綠卡就不能安全入境了。因為這麼長時間的離開,會讓移民局懷疑您不再把美國當作您的永久居地。這時,綠卡幾乎失去了作用。您必須申請重入境許可證(reentry permit),或者其他一些特殊的入境簽證。怎樣申請重入境許可證?您必須在離開美國前就向移民局提出,並得到批准後才可離境。一張重入境許可證可以讓您在海外呆一到兩年,但不能超過兩年。

第四,如果您在離開美國前沒有及時申請到重入境許可證(reentry permit),而且離開後一年內又無法回到美國,那麼怎麼安全回來呢?這時,申請重入境許可證已經不起作用。您必須在所逗留的當地美國使領館申請一張特殊的移民簽證。

第五,如果您離開美國需要超過兩年,那又該怎麼辦呢?您必須要立刻就近聯繫專業移民律師,幫您和移民局聯繫,並申請到一份特殊的再入境白皮書。

以上內容,謹供參考。若有具體個案,請諮詢您當地的專業移民律師。

【田律師辦公地址: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Tel:(972)-978-2961; Fax:(817)-977-6831﹔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網站:http://www.tianfangzhonglawfirm.co.cc】  ◇

相關新聞
【田律師專欄】庇護面談被拒後怎麼辦?
【田律師專欄】海外華人移民怎樣利用美國移民政策的好消息
【田律師專欄】哪些犯罪記錄會將您驅逐出境?
德國即將啟動「歐盟藍卡」欲留住外國人才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