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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顯台海洋興國 海域納國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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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8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行政院已同意將國土計畫法與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分開立法,明天先審國土計畫法草案首度將海域納入計畫範圍,宣示國家主權及凸顯海洋興國理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審查國土計畫法草案、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人與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等人分別擬具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但因朝野立委對行政院將復育條例併入國土計畫法草案中有不同意見,會議一度中斷。

內政委員會召集人吳育昇在朝野協商後宣布,明天內政委員會將逐條審查行政院版的國土計畫法草案與立委提案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並要求行政院須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將行政院版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列席報告的江宜樺會後受訪表示,立法院大部分委員認為應分開立法,後來向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請示,已准許分開立法,但因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主管機關目前是經建會,因此要請示行政院是否需要內政部協助。

江宜樺指出,國土計畫法草案的立法重點是將海域納入計畫範圍,包括陸域、海岸及海域以宣示國家主權與海洋興國的理念。並依據國土功能分為4區,陸地部分有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城鄉發展區;海域則有海洋資源地區。

他表示,草案明定國土的開發及建設應確保開發者、使用者及受益者付費原則,建立公平及有效率的審議機制;建置國土永續資訊系統;設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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