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陷冤獄 姐請律師被警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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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孟飛綜合報導)因替無辜陷獄的弟弟聘請律師,而遭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公安局綁架的中學女教師李鳳霞,在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四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警方來校告知校長稱「李鳳霞腦出血死亡」。

李鳳霞的弟弟李鳳飛是名法輪功學員,五十歲。是鄂倫春旗(阿里河)大楊樹鎮人,曾幾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李鳳飛在莫旗紅彥鎮聯合村六組撒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兩警察綁架遭電棍電擊,李鳳飛被打的左耳聽力受損。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日,李鳳飛遭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高某等刑訊逼供,李鳳飛在大楊樹林業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判勞教三年監外執行。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晚,大楊樹鎮公安局李本學與鄂倫春旗刑警大隊警察,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闖到李鳳飛的家中將其綁架,警察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搶走李鳳飛妻子的一部手機。

李鳳飛在大楊樹公安局被非法關押了四天四夜後,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轉到阿里河看守所,在那裏,李鳳飛被折磨得走路都打晃,看守所的犯人在警察的指使下曾多次對李鳳飛大打出手。

李鳳霞後來幾次從加格達奇到大楊樹鎮公安局要求放人,警察不但不聽,還對她大打出手。一警察揪扯住李鳳霞的頭髮一頓暴打,最後雙手往死裡掐李鳳霞的脖子,警察口中還罵道:「在內蒙還沒有人敢為法輪功說話,還要人,膽子太大。」

為營救弟弟,李鳳霞聘請了北京的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在辦案過程中卻遭看守所等處阻攔:律師抵達阿里河後,才知李鳳飛的所謂案件已到了法院階段,法院人員稱可會見當事人李鳳飛,可律師及李鳳霞一行到看守所後,看守所的人卻說:「要局長簽字才能見人。」,當李鳳霞等找到局長張彥華後,張卻拒絕簽,李鳳霞等又找到政法委,政法委相關人員又以「我們管不了公安局」為由拒絕。

最終,律師未能依法會見到李鳳飛。阿里河法院工作人員同意律師可閱李鳳飛捲宗,但不可複印。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上午,阿里河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李鳳飛、孫麗鳳等進行非法庭審。法院在無任何所謂證據、李鳳飛零口供的情況下,以「李鳳飛組織他人聚會『學法』、寫文章講述自己在二零零四年被關押迫害的情況」為由非法起訴李鳳飛。

在非法庭審中,北京律師為李鳳飛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對公訴人非法指控的『犯罪』事實逐條給予明確的法律分析,每一項結論均為無罪。檢察院公訴人也對律師的辯護稱「沒有意見」。法院方對律師的無罪辯護十分不悅,對另幾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走過場式的所謂審理後匆忙結束。

非法庭審結束後,李鳳霞被大楊樹鎮公安局派出的便衣跟蹤。八月五日,李鳳霞在工作的學校被綁架,單位的電腦被搶,李鳳霞上大學的女兒及小姑也一同被抓。

李鳳霞後來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遭受迫害。其間家人多次探視均遭拒絕。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公安局警察來到黑龍江省加格達奇區第六中學找到校長司品江,稱李鳳霞於當天中午在看守所『腦出血死亡』,學校隨後找到李鳳霞的丈夫李萬林告知了此事。

家屬對李鳳霞的死因表示懷疑,因李鳳霞在被綁架前一直很健康,身體無任何疾病。目前家屬已前往阿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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