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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稽核偽冒產地標示已達警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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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本週(6月6日至8日)於全台7縣市執行聯合稽核,查獲產地標示不合規定之服飾、毛巾、襪子、帽子、鞋類及包包等共計4,220件,其中涉及剪標263件,偽標3件,無產地標示3,954件,均已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要求業者將商品下架停止陳列販賣,如未遵行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本週聯合稽核大隊於臺北火車站附近商圈,查獲標示異常商品計3,888件,於苗栗縣汝因勢服飾店查獲偽標長褲3件,附縫標示「MADE IN CHINA」,但吊牌標示「產地:台灣」,意圖將大陸製商品冒充臺灣製商品販售;另於臺南市攤商查獲兒童上衣及褲子等28件,附縫無產地標示,有裁剪痕跡。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去年5月5日成立以來每週於全台7個地區,包括基隆、臺北、苗栗、南投、臺南、高雄及花蓮等執行稽核,迄今已397次,查獲標示異常商品數量計113,156件。目前稽核已達警惕效果,偽冒產地標示情形有逐週減少的趨勢。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購買衣物服飾時,請檢查附縫標示之生產國別是否與吊牌標示相符,如標示不同即涉及偽標。另外,如發現無產地標示時,請仔細查看附縫標示是否有被剪去部分標示之痕跡,發現有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向經濟部聯合稽查大隊檢舉專線0800-029-123電話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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