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曾錦春自述暴露的官場生態(上)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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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1日訊】幾年前知道曾錦春,是他收錢對像太多,多得經常不記得收了誰的錢;而這位時任紀委書記對並非黨員的民營企業家動用「雙規」,又讓人見識了缺乏制約的權力可以自我放大到何等荒唐無狀的地步。曾錦春「事跡」太多,實在沒法不聲名遠播,於是輪到他自己享受「雙規」,繼而入獄,最終於2010年12月30日被處決。

官場令全社會震驚的事源源不斷,一樁蓋過另一樁,一如別的事件,曾錦春引起一陣驚詫後,很快淡出於人們視野。半月前刊於南方週末的《我當紀委書記,市委書記也不敢監督我》一文使他再次引起人們注意。

文章披露了曾錦春成為死囚後的「懺悔與辯解」。據我看,「懺悔」不大象樣,不過倒清晰展現出這位前紀委書記的心理軌跡,這種心理軌跡有相當代表性,對於瞭解官場心理很有價值。更重要的是,透過「懺悔與辯解」,有助認識官場現狀、認識實際運行中的官場規則。真想求解官場病,裡面的線索足夠多。

一.透過曾錦春觀察官場

1.台上台下玩兩套

「我給紀委幹部上課時說:人如果戰勝自己,天下無敵。2000年我提出這句話……當時已經是貪官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

對現實不過於隔膜的人不會不知道,台上台下不一樣在官場是常態。曾錦春這段自供狀不過直白道出了二者間的諷刺性反差,但問題本質沒有觸及。當整個機制不僅充滿誘惑、事實上對官員追逐和滿足非分之念提供方便,而且實現貪念的幾率遠高於被逮住幾率,這種情況下,迴避拖人下水的機制問題而訴諸人的鋼鐵意志要求官員「戰勝自己」,不是對人性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就是徹頭徹尾的虛偽。曾錦春自己便承認,2000年提出這句他頗為得意的「名言」時,已經是貪官了。誠然,不良現狀下也不乏能戰勝自己而不同流合污的人,但難有普遍意義,事情還往往是:這樣的人在官場中日子不好過。

2.「只要稍微有點權,都會搞(腐敗)」

「腐敗確實是大問題,但腐敗不是一個人在搞。只要稍微有點權,都會去搞。我想,當官無非是為了發財,當官是一時的,搞幾年就沒有了,發財是一世的。」

腐敗究竟多嚴重?曾錦春用了「只要……都會」的句式。如此絕對化的句式和他自曝的當官發財目的暴露了這位前紀委書記的精神底色。幾十年下來,我們社會有這樣想法的人很多,但處在紀委書記位置上卻不能不說是莫大諷刺。曾錦春的絕對化判斷對官員中潔身自好的人是人格侮辱,但他道出腐敗是大面積的,卻符合人們的觀察和感知。由於腐敗面廣,潔身自好者也不得不代人受過,這是我們時代眾多悲劇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曾錦春這段話多少有些歪打正著地觸及到官場激勵機制問題——「當官是一時的,搞幾年就沒有了」。這個系統的陞遷制度上奇怪的年齡歧視就為此說提供了一個佐證。日前聽一位處級官員說起才知,三十幾歲沒上科級、四十幾歲沒上處級,便升級無望……,余類推。

年齡限制使許多人正值年富力強之時上升路就走到盡頭。這種很難說不荒唐的年齡規定跟其他類似規定一樣,是官員任命上排斥民眾選擇權而閉門造車弄出來的量化條條,跟能力、精神素質毫無關係,卻因容易掌握,反倒成硬條件。對民眾選擇權的排斥本來就使官員失去經由民眾認可而獲得真實成就感這一正面激勵,越低級官員在陞遷上年齡限制越嚴,則在已然缺失正面激勵機制的情況下使這個隊伍中很多人事業感、成就感嚴重受挫。這種受挫發生在對權力缺乏有效制約、又存在許多負激勵誘惑的背景下,通過濫用權力尋求替代,不會是個別人的選擇。

前些年談反腐時提出「59歲現象」,現在還得加上「49歲現象」甚至「39歲現象」……然而此種特色現象背後有制度原因。官員提拔上倒置的年齡限制無疑是原因之一。

3. 監督缺位的情況下,權力如變形金剛,無度擴張、發飆發狂

在郴州,曾錦春隻手遮天,「誰也不敢監督紀委書記」。這個地方,紀委書記權力之大之廣,令人瞠目!在黨員監察之外,還把著幹部選撥、任命一道卡,再身兼地方大案要案協調小組組長、建築工程招標領導小組副組長、礦山整治領導小組副組長。即:官員陞遷沉浮、公檢法等黨務政務以及建築工程招標、礦山整治都成了紀委書記勢力圈。這意味著不僅集正常體制下彼此制衡的多種公權力於一身,還插足具體經濟事項,在尋租現象最普遍的工程招標、礦山整治等方面呼風喚雨。曾錦春說:「組織上給了我平台,我紀委書記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介入其他領域搞腐敗。」此言不虛!

可以在「組織給的平台上」四處伸展權力觸角的曾錦春處於無人「敢管」狀態。他自曝,紀委是一個「除上級紀委外無人敢管的特權部門」。具體說,紀委處於同級黨政、人大政協、民眾「三不管」地段。在他看來,同級黨委即使最有權的一把手也因自己有問題怕被他向上級打報告而不敢管,而紀委事屬「黨內事」,人大、政協、民眾又無權管。透過「不敢管」,可以看到官員違紀或涉腐絕非個別。視紀委的事為黨內事,人大政協、民眾無權管,這種看法則極端蠻橫無理,不幸的是,人們卻見怪不怪,不去質疑。執政黨既然執掌著國家權力,而且事實上由納稅人供養,是不能也無權把黨內事當家事而不讓民眾監督的;政協地位作用曖昧不明,監不監督就不說了,但人大理論上受人民之托行使權力,當然也有權監督。曾錦春直白道出「黨內事」屬「三不管」地段,此說暴露的政治現實對民眾來說,極其苦澀和沉重。

不過,並非所有紀委書記都有曾錦春式的風光。近年一個突出現象是,不少縣一把手成為地方一霸——其實何止縣一把手,鄉官乃至村官成一霸的情況也相當多。這些地方,紀委成擺設、甚至完全受一把手支配。「法紀變成我謀取私利的工具,變成打擊對立面的威力無比的武器」——這一由曾錦春說出的弄權現象,弄權者可以是他這樣的紀委書記,也可以是「一把手」,還可以是別的任何位置上的官員。然而,不論是誰,都屬權力缺乏監督制約而發生的權力亂象。在監督缺位的情況下,權力如變形金剛,即使一個小官、一點小權,都可以無度擴張,瘋到讓人目瞪口呆的地步。在禍害民眾、禍害社會的同時,這些人也成了處在高危地段的高危人群。因為,現有權力狀態下有一個誘人從主席台落入監獄的陷阱。接踵而至、一條比一條驚人的消息無不在印證這一點:2009年獲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的李啟紅,一年後爆出她不法獲利20億,近日開始過堂;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2008年在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介紹反腐倡廉的「茂名經驗」,自己卻悄悄朝「裸官」兼巨貪之路疾馳,今年2月10日被刑拘,一個月內,精神全面崩潰,交待出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好一個大窩案!此外,諸如村官倒賣土地斂財44億,佔地數十畝建「天下第一墓」;貧困縣斥巨資建豪華縣衙,建築面積相當於8.5個美國白宮……。這些無不是權力失控的結果。現有權力格局和狀態下,這種事肯定還將繼續發生,並不斷突破記錄。

成為死囚的曾錦春說:「我現在徹底想通了,權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權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權,就這裡那裏都去搞,最終害了自己。」他其實只想明白了一半。他的確是手上一旦有權,就甚麼都搞。可究竟是甚麼使他有了權就能夠隨心所欲的搞事而最終把自己搞成死囚,這才是真問題!權力大未必害死人,害人的是不受制約的權力。

二.曾錦春一直在學習,學甚麼、怎樣學,取決於個人精神素質與官場生態的關係

讀曾錦春的「懺悔與辯解」,不能不承認,這是一個很善於觀察,善於從社會、從官場學習的人。

他自述:

「上世紀90年代我去鄰省一個區考察……他們一個副書記說:「紅包收得多,說明我與群眾關係好。」這個對我影響很大,原本是去考察他們紀委工作先進經驗的,反而助長了我大膽收紅包的心理。」

「一次看望老縣委書記,我當過他秘書。在位時三個小孩都沒安排好工作,現在都下崗了。請我幫忙。真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我想我不能像他,有權便要用足,不要過期作廢,再來後悔。」

「每年的全市老幹部座談會我都參加……當談到在位時門庭若市,離退休後冷冷清清,真是人走茶涼。我想我不能像他們那樣。我退休後要去賺錢、去開礦,可到有股份的地方當顧問……」

「2001年底參加郴州招商引資會,晚上被邀請參加董事長宴席,吃的鮑魚龍蝦,喝的路易十三,飯後桑拿,服務小姐個個年輕漂亮,之後還去卡拉OK,聽說招待費一套下來花費三萬多。坐的不是奔馳就是寶馬,身邊還有漂亮小蜜,大大方方,毫無壓抑的感覺,人性得到了充分的張揚。我當時心想,自己雖是個廳級幹部,一年工資也許不夠他們一晚上開銷。要搞錢只有在退位之前搞」

……

曾錦春一直很用心地對官場和社會現象作出他自己的總結,並且很用心地從中吸納。一個人從官場或社會中總結些甚麼經驗教訓,現實的強大力量是誰也不能忽視的,現實之外,還有個人的內心。這兩種因素無論相洽還是對抗,都會發生作用。曾錦春的精神底色跟官場和社會不良面相融相洽,決定了他的觀察、學習方向。富豪一擲千金,放縱於聲色犬馬,是讓他羨慕不已的「人性充分張揚」和欲求的人生境界;「紅包收得多,說明群眾關係好」,這種把壞事往好裡說的歪理,既解除了心理顧忌又為自己以權謀財找到一個自欺欺人的「道義」支撐,他如獲至寶,求之不得;老領導為下崗孩子找他幫忙,他得出教訓:有了權力「不要過期作廢」;離退幹部抱怨人走茶涼,其實是現有幹部制度後遺症。台上風光無限,到點下站後反差強烈,無論習慣頤指氣使的、享慣特權的,還是沒法再施展政治抱負的,都難免失落。這種現象很該引起有心者對幹部制度的反省,但曾錦春這樣的有心者心思用在別處,篤信「當官是一時的,發財是一世的」的他從中吸取的教訓是:必須趁在位為離任後安排好後路……

當下社會,價值扭曲、道德淪喪,貪腐呈瀰漫性擴散。這樣的現實背景和官員提拔上屢顯神通的逆淘汰規律使很多如曾錦春這樣精神底色的人步步高陞。曾錦春在為官生涯中對官場和社會現實的觀察、總結,是很具代表性的。

「逆淘汰」三個字,可能有人聽了不受用,但這是難以抹殺的事實。日前因高調退賄進入人們視野的張翕飛對此有很實在也很形象的描述。從報導看,這位江蘇鹽城副科級小官是一個很瞭解官場現狀及潛規則但不去迎合的局內人。高調退賄只是希望更多人知道:「現在的公務員裡面還有這樣的人:他不愛財、他不收禮。」也許言者無意聽者有心,一句話不經意中道出的貪腐現實令公眾寒心;他本人則為了這說不上宏大的目標,在同事眼裡成了異類,更不招頂頭上司待見。幸而「不認為陞官是我很迫切的一個事情」,按老話說,就是「無慾則剛」——對陞遷的淡然態度使他能在官場作出異於他人的選擇。但這種態度,在我看來並非一開始就抱定,而是源自他對官場和社會的觀察和他自己衡量得失後的選擇,多少有些無奈。

他看到:「大多數的領導都是凡人,都是靠給領導提包開始的」,「如果我是處長或者更大的官,我肯定要更多地付出,有的付出可能對我來說是很困難的。……比如我不會喝酒,不會喝酒怎麼能吃得開呢?你酒量小怎麼能應付得了呢?跟這個領導喝了酒,跟另外一個領導喝不喝呢?不喝,就要得罪人。有些領導就是靠喝酒來判定,你和我的距離是近還是遠。官場就是這樣,得意味著失,失也意味著得。」

這段平實敘述包含的信息極其豐富,上下級關係狀態、陞遷潛規則,盡在其中。在上級對下屬仕途事實上起關鍵性作用的現實格局下,諸如陪領導喝酒或許還有「給領導提包」,就會變成實際起作用的因素。對張翕飛和跟他一樣的人來說,做這種事有損人格尊嚴,是「很困難的付出」。

看透得失,是對現狀的另一種觀察總結;而恪守一條底線,不委屈人格,得有能與種種誘惑和逆境抗衡的精神底蘊;要不失人格底線又想有所為,則需要相當的智慧和勇氣。

註:曾錦春,男,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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