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華:為甚麼不需要教育孩子「拾金不昧」?

吳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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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0日訊】近日媒體報導了這樣一個新聞:長沙一小孩上學路上撿到3萬元現金,就坐在那裏等失主,結果被人冒領,小孩回學校告知老師後得到表揚,不久真失主聽說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後找上門索錢,未得,就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小孩家長賠20%即6000元。

此事一經報導,引起網友熱議,人們紛紛感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後來傳出消息,這個新聞是湖南省南方電視台《真實故事》欄目9月1日播出的節目《巨款丟失之後》,欄目組稱這期節目是情景劇,相關內容由人工創作,並非真實新聞事件。

即使是這樣,我完全相信,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現實中,一點也不會讓人感到奇怪和意外。那麼,如果我們自己的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樣做?我們又該如何教育孩子?「拾金不昧」難道錯了嗎?

我們經常從報刊中聽說「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過去沒有深究,這次上網查了一下「拾金不昧」的出處,原來這個詞的歷史並不久遠,出自清代吳熾昌《客窗閒話•義丐》:「乃呼里長,為之謀宅於市廛,置貨立業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燈》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還有一個故事為例:秀才何岳,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餘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次早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欲分數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

既然拾金不昧的歷史並非久遠,那麼,甚麼是中國的傳統觀念和美德呢?

中華文化的信仰之本來自儒釋道三教。民間的傳統觀念,是三教所確立的價值觀在世俗中的反映。這些觀念早已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份,儒家的天命觀深入民間,《論語》中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儒家思想維繫著道德與社會秩序。

中國人把社會倫理作為一種信仰,忠孝仁義,是確定道德高下品德高低的最重要標準。中國人相信「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以及「善惡有報」,認為富貴名利都是因前世今生的所作所為積下的因果。無論是富貴還是貧窮,「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易經》有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這種觀念讓人努力行善,為自己今後的生活,乃至子孫後代積累功德。「善惡有報」也基於「頭上三尺有神靈」,「人間私語,天聞如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等觀念。

相信命運與報應,讓人能夠努力行善,看淡慾望,順天而行,不會為逞一時之快而不計後果。這種思想更讓人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人心生一念,天地必相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

在這樣的傳統文化和道德倫理的規範下,歷史上才出現了我們都熟知的「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成語。而「夜不閉戶,路不拾遺」正是中華傳統在多個朝代盛世時的真實社會狀態。

夜不閉戶:出自《禮記•禮運》:「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路不拾遺:出處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國無盜賊,道不拾遺。」

路不拾遺的原因在於,行人看到路上別人丟失的東西視若無睹,因為他相信失主在回來尋找之前是沒有人去撿的,每個人都視若無睹,東西自然不會丟失,可見當時社會民眾的整體素質之高。這種高素質是建立在從皇帝天子到普通民眾都對中華儒釋道傳統信仰和文化的尊崇並身體力行的基礎之上的。

「拾金不昧」比起「路不拾遺」已經是差了境界和水準了,二者之間的差別也體現出隨著歷史的發展,傳統文化的衰落變異,整體道德水準的下滑。人們拾了金,雖然不昧,並且找尋失主的行為令人稱道,但是為甚麼要拾呢?是因為社會上已經充滿了拾金而昧的人,如果不及時拾起找尋失主,這錢是會沒影的,可謂人心不古。

前年,淮安市發生過賣豆餅老太周翠蘭拾金不昧卻成為被告的事情,年近六十的周翠蘭平時以走街串戶賣豆餅為生。11月6日早晨,她在賣豆餅途中,撿到1700元現金。在幾經周折找到失主周繼偉後,周繼偉堅稱丟的是8200元,所以堅決要求她返還另外的6500元。11月25日上午,周翠蘭與一位目擊者王長玉一起收到法院傳票。原來,周繼偉將他倆一起告上了法庭。

類似這樣的事情在當今社會時有發生,所謂好人難當。這是在中國幾千年曆史上從未有過的事情,這也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信仰文化被摧毀後的社會之亂象。

所以,不需要教育孩子「拾金不昧」的道理,讓孩子從中華的傳統文化學起,真正明白中華傳統文化中做人的道理,如果每個人都能從恢復中華傳統道德信仰文化做起,那麼社會上根本不需要「拾金不昧」,因為那時將會「路不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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