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华:为什么不需要教育孩子“拾金不昧”?

吴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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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10日讯】近日媒体报导了这样一个新闻:长沙一小孩上学路上捡到3万元现金,就坐在那里等失主,结果被人冒领,小孩回学校告知老师后得到表扬,不久真失主听说小孩拾金不昧的事后找上门索钱,未得,就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小孩家长赔20%即6000元。

此事一经报导,引起网友热议,人们纷纷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后来传出消息,这个新闻是湖南省南方电视台《真实故事》栏目9月1日播出的节目《巨款丢失之后》,栏目组称这期节目是情景剧,相关内容由人工创作,并非真实新闻事件。

即使是这样,我完全相信,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现实中,一点也不会让人感到奇怪和意外。那么,如果我们自己的孩子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样做?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拾金不昧”难道错了吗?

我们经常从报刊中听说“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过去没有深究,这次上网查了一下“拾金不昧”的出处,原来这个词的历史并不久远,出自清代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灯》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还有一个故事为例:秀才何岳,号畏斋。曾夜行拾得银贰百余两,不敢与家人言之,恐劝令留金也。次早携至拾银处,见一人寻至,问其银数与封识皆合,遂以还之。其人欲分数金为谢,畏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数金乎?”其人感谢而去。

既然拾金不昧的历史并非久远,那么,什么是中国的传统观念和美德呢?

中华文化的信仰之本来自儒释道三教。民间的传统观念,是三教所确立的价值观在世俗中的反映。这些观念早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儒家的天命观深入民间,《论语》中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儒家思想维系着道德与社会秩序。

中国人把社会伦理作为一种信仰,忠孝仁义,是确定道德高下品德高低的最重要标准。中国人相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以及“善恶有报”,认为富贵名利都是因前世今生的所作所为积下的因果。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易经》有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种观念让人努力行善,为自己今后的生活,乃至子孙后代积累功德。“善恶有报”也基于“头上三尺有神灵”,“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等观念。

相信命运与报应,让人能够努力行善,看淡欲望,顺天而行,不会为逞一时之快而不计后果。这种思想更让人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人心生一念,天地必相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在这样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的规范下,历史上才出现了我们都熟知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成语。而“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正是中华传统在多个朝代盛世时的真实社会状态。

夜不闭户:出自《礼记•礼运》:“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路不拾遗:出处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国无盗贼,道不拾遗。”

路不拾遗的原因在于,行人看到路上别人丢失的东西视若无睹,因为他相信失主在回来寻找之前是没有人去捡的,每个人都视若无睹,东西自然不会丢失,可见当时社会民众的整体素质之高。这种高素质是建立在从皇帝天子到普通民众都对中华儒释道传统信仰和文化的尊崇并身体力行的基础之上的。

“拾金不昧”比起“路不拾遗”已经是差了境界和水准了,二者之间的差别也体现出随着历史的发展,传统文化的衰落变异,整体道德水准的下滑。人们拾了金,虽然不昧,并且找寻失主的行为令人称道,但是为什么要拾呢?是因为社会上已经充满了拾金而昧的人,如果不及时拾起找寻失主,这钱是会没影的,可谓人心不古。

前年,淮安市发生过卖豆饼老太周翠兰拾金不昧却成为被告的事情,年近六十的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11月6日早晨,她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11月25日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当今社会时有发生,所谓好人难当。这是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情,这也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信仰文化被摧毁后的社会之乱象。

所以,不需要教育孩子“拾金不昧”的道理,让孩子从中华的传统文化学起,真正明白中华传统文化中做人的道理,如果每个人都能从恢复中华传统道德信仰文化做起,那么社会上根本不需要“拾金不昧”,因为那时将会“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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