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尚:10萬補貼藏陰謀

大陸官網自報器官移植無需等待(二)

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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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8日訊】中國器官移植網2012年9月26日發表了《從申請到手術只用3天,吉林男子肝移植手術成功》(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ganxiwen/2012-09/6343.htm來源:新文化報記者楊益)的報導。文章如下:

近日,我省肝移植援助基金在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啟動,兩例獲資助患者成功獲救。據數據顯示,我國30多萬肝病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而肝移植是治療肝硬化等終末期肝病唯一有效方法。近日,為讓更多終末期肝病患者獲得救治,我省在吉大一院啟動肝移植援助基金,首期投入100萬元,需肝移植患者,如費用不足,每人最少可獲10萬元捐贈。

近日,48歲,患肝病多年的韓先生,以及62歲患自身免疫性肝炎的一位女士獲得此項基金救助,成功進行肝移植手術。據瞭解,去年,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啟動了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即DCD的試點工作,我省是試點省份之一。自開展肝移植工作至今,已成功完成數十例手術,居全國前列。據介紹,凡需肝移植的人可到吉林大學第一醫院DCD辦公室登記預約,等待適合的供體。

評述

看完這篇短文的最明顯感受是,這是一則器官移植廣告。48歲的韓先生和62歲的女士如何能在3天內完成從申請到手術的全過程,文章裏卻一句沒說,題目如此聳人聽聞,內容卻又如此不對號,目的只能有一個:強烈吸引那些急需做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們。

捐贈是唯一途徑

由於人體器官是可遇不可求的珍稀資源,一個正常政府要做的,是宣導民眾認識器官移植的知識並鼓勵捐贈,不是登廣告大力鼓動病患快來接受器官移植。而中國器官移植網的文章恰恰在本末倒置,給人的感覺是,發佈廣告的醫院已經準備了大把的器官,對患者促銷,沒錢的還有「援助基金」。

肝臟來源

用於器官移植的肝臟來源通常有兩種,一是親屬的捐贈,二是有意願捐贈器官的陌生人意外身亡。只有這麼兩個來源。需要說明的是,即便使用親屬捐贈的器官,通常也要花費2到4週,才能做好移植手術的必要準備。

術前評估

在門診的初步評估階段,通常移植醫師會安排病患住院評估,為的是全盤、準確無誤地瞭解患者的情況。一般住院時間為四至五日。住院檢查的專案通常應包含:完整的肝功能及肝炎肝癌標記檢查、心肺功能檢查、腎臟功能檢查、傳染病篩檢、電腦斷層攝影、核磁共振掃瞄、肝臟超聲波檢查等。

為何取消「槍決」而改用「死亡針」

文中提到「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即DCD的試點工作」具體指的是甚麼?可能很多人還不很清楚。據中共官媒報導,那是「由衛生部委託中國紅十字會負責主持的我國人體器官捐獻和獲取試點工作,即心死亡遺體器官捐獻(donation of cardiac death,DCD)」。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傑夫今年3月「兩會」時稱,中國2006年有356萬人死於心腦血管等幾種疾病,每年還有6萬~9萬人死於交通事故。理論上來說,這些人都符合成為器官捐獻者的標準。

我們要問的是,理論上的標準,當局準備怎樣在「今年下半年在全國鋪開」的DCD項目上實施;另外,衛生部必須講清1999年~2012年上半年DCD執行之前十多年間,數萬至數十萬例器官移植的案例有甚麼法律手續?如果有,是哪條?如果沒有,衛生部怎樣解釋這些下屬醫院的違法行為?對器官移植案例可能誕生的超過百億美金的利益鏈條是否知情?

其實,1999年以來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同步發生的器官移植數量飛速攀昇、特別是令人髮指的活摘器官的事實,說明這些決不會是偶然的巧合。近期世界輿論劍指中共政法委,指明是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主政的公檢法、武警、監獄系統相勾結,將器官移植系統化,並由法院直接控制。特別要指出的是,中共最高法院把過去使用槍斃處決死刑犯的形式改成注射死亡針的形式來處決「死刑犯」,這一改變並沒有通過嚴謹公正的法律程式予以說明,而僅僅來自於最高法院2001年9月20日《關於開展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的通知》。居然一個《通知》就可以改變死刑犯的處決方式,這在法制國家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從表面看好像只是個法院讓犯人怎麼「死」的問題,按從不尊重人的生命的中共獨裁集團幾十年一貫的做法,這點不奇怪,但問題是時間的「巧合」。而刑場槍決恰恰不利於活體摘除器官,「注射毒針」致死「犯人」卻可以方便這一犯罪。由此我們可以聯想到堂而皇之進口的執行毒針死的「死刑」車。

當局還將《屍體法》中某些部份做了修改,允許法院就地火化屍體。這就更為他們活摘器官做了配套,大開了方便之門:摘完器官、殺完人,一火化,死無對證!去年中共衛生部還在全國範圍內設定了164家醫院作為有執照的器官移植試點醫院,其中有很多犯下活摘罪惡的軍隊、武警醫院和社會醫院。多年來它們和王立軍的死亡心理研究論文一樣,一定依賴死亡毒針進行了活摘器官的犯罪。

他們可以在流動的死亡車上給活體供體注射死亡針,注射後的幾十秒到幾分鐘(因身體素質不同,時間長短因人而異)就發揮了藥效。活體供體很快便失去知覺,可是心臟卻不會同時停止跳動,就在這個時間段,他們將供體的器官摘走。那麼,這個供體就會因為失去器官而徹底死亡。

文中的所謂「心臟死亡器官捐獻(DCD)」事實是,沒等供體心臟停跳就被活摘了器官,受害者隨即被裝入專用袋子送去焚燒。

黃潔夫曾表示,DCD「成功與否關係到我國器官移植事業的興衰存亡」。中國的器官移植數量短短幾年便一躍成為世界第二,黃的話做了反面證實。

換肝價格

文中提到的「援助基金」非常有誘惑力。希望可以用「省錢」吸引更多患者前來。中共肆意搜刮和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這已成為它的立黨之本了。沒有老百姓的血汗錢,它甚麼都維持不了。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亦或許,這只是一個美麗的謊言,等患者真的欣喜而來,他可能告訴你,剛投入的100萬基金已經用光了,名額滿了,您來晚一步,現在有器官,您做不做?總之,任何可能都有,給老百姓一個便宜占是不可能的。做廣告騙你來是為賺你錢,哪有給你錢的道理?個把得到「基金」的患者也不過是為宣傳做噱頭,而且誰也不知道是通過哪個「關係」的硬路子。

事實上,從2007年初開始,中國換肝已呈一條龍服務,包含買肝、醫療、紅包、食宿與交通等各項費用,一次費用已高達54萬至64萬人民幣。2007年3月至9月間,中國器官嚴重「缺貨」。以致2008年出現變化,「供體費」(買肝費)漲了五成。海外患者一趟換肝之旅總共要付出130萬至173萬人民幣,其中三分之一用於「捐」給醫院和打通官方人脈。付了這份捐贈費(名為「捐款」),就可以擁有「插隊」換肝的資格。而這個所謂的「捐款」數目,幾乎等同於買一顆肝臟的價錢。

移植廣告違背常理

文中最後一句「登記預約,等待適合的供體」,是徹頭徹尾的廣告詞。需要做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從來都有,這也不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興病例。可這種說法近兩年才出現。居然如此明目張膽地說出這種完全違反醫學常理的話.這句話在醫學人士的常識裏,無異於說「我們在殺人取器官」。

在活摘器官的罪行、證據被國際上廣泛瞭解之後,中共官方在9月26日匆匆忙忙出來這樣一篇短文。給人的感覺是,中共怕國際上對其聲討、怕全球聚焦活摘器官,那樣它可能就沒有機會再繼續活摘了,也就沒有暴利可圖了。所以,想趁國際聲討之前,趕快能摘多少算多少。心切之極躍然紙上。

說白了,做移植手術本身是正常的事情。可是在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如此猖獗氾濫的今天,這樣的背景下,除親屬的捐贈之外,其餘的一切器官來源都太可疑了。「醫生反強摘器官組織」發言人迪蒙‧諾托醫生表示,「北京紅十字會2011年稱,在過去的20年裏,中國只有37人註冊成為器官捐獻者。」所以可想而知,所有預約好日期的器官移植手術,所用器官都是不合法的,必定是從活人身體裏摘取的。正常的器官移植病案,只有人等器官,從沒有器官等人之說。只有中共這個邪惡政權可以幹出這種傷天害理的罪惡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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