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索賠被「拉黑」 春秋航空稱是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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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9日訊】今年4月,黑龍江哈爾濱有市民乘坐的春秋航空公司飛機出現長達8個多小時的延誤,航空公司賠償部份乘客每人200元。上個月,獲得賠償的乘客劉女士再次到春秋航空網站訂票時卻發現,自己被列入了航空公司的「黑名單」。對此,春秋航空聲稱,「黑名單」是「暫無能力服務旅客名單」,是春秋航空的一種服務措施。

據大陸媒體報導,2個多月前,哈爾濱市民劉女士乘坐春秋航空某一航班,因飛機延誤8個多小時引起乘客不滿,航空公司給部份乘客每人賠償了200元現金。

6月28日,劉女士再次到春秋航空網站訂票,發現資料已被鎖定,她被航空公司列入了「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對方解釋稱,因春秋航空公司是廉價航空,因任何原因延誤都不賠償,如果收到賠償,就會被列入「黑名單」。

春秋航空公司的新聞發言人張武安向陸媒記者表示,公司從2007年開始推行「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制度。春秋航空作為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在旅客購票時就已經向旅客表明若航班延誤將不賠償。而劉女士乘坐的航班由於天氣原因出現延誤,部份乘客便要求賠償。出於無奈,公司作出了賠償,但公司認為今後無法繼續提供這種服務,因此這些旅客被拉入「黑名單」,這純屬無奈之舉。他聲稱,被列入「黑名單」的乘客並不多。

張武安也稱,旅客的「黑名單」記錄在3年後會被自動清除,但如果旅客積極與航空公司進行溝通,並簽訂一份書面材料,那麼航空公司會解除其「黑名單」的限制。然而由於劉女士雖與春秋航空有關部門進行過溝通,但並未要求簽訂書面材料,因此目前仍在「黑名單」之列。

而劉女士則對此質疑說,當時她只是與其他乘客共同領取賠償款,沒人帶頭,春秋航空也未向乘客提前告知關於「黑名單」的信息。

黑龍江的張中聞律師向陸媒記者表示,春秋航空公司作為一家服務普通旅客的運輸企業,屬於公共運輸承運人,把因航班延誤而佔機、罷乘、鬧事索賠的旅客列入「黑名單」的做法有違相關法律規定,屬於歧視消費者。

黑龍江另一位律師趙海軍也表示,航空公司把旅客列入「黑名單」侵犯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權。他說:「除非旅客不符合法律上允許乘飛機的規定,否則航空公司就不能限制旅客正常購票的權利。」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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