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第14號)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8月16日訊】

王喜鳳無端遭正式傳喚
兩人繼續要求辦結婚證

2012年8月16日,秦永敏王喜鳳在十餘天未出門後,一起前往市場採購下段時間的生活用品,中午11:30返回家的路上,在我們所居住的樓棟下被武漢市青山區國寶鄧剛和新溝橋派出所警察周光建和另外兩名穿便服的女警察攔住,鄧剛拿出一份傳喚證要強行帶走王喜鳳,傳喚證上的罪名是「涉嫌擾亂社會秩序」。

秦永敏王喜鳳夫妻當即對以新溝橋派出所名義做出的這個傳喚決定表示極大地憤慨,並且堅決要求先回家放下採購的生活用品。來到家門口打開大門,周光建等意欲強行闖入,王喜鳳女士憤怒的將他們阻攔在外。鄧剛問:「你們到底去不去?」考慮到如果不去會授之以柄而來拘傳,秦永敏應道:「既然你們拿出了法律文書,我們當然會去,吃了飯再說!」

就這樣,王喜鳳女士憤怒的關上了門。

秦永敏王喜鳳夫妻吃完飯後開門打算和周光建等人一起去派出所,四人卻已經不見蹤影。

作為負責任的中國公民,秦永敏王喜鳳夫妻慨然騎電動車前往新溝橋派出所,正好碰見周光建站在門口,便要求他拿來傳喚證開始進入程序,周光建卻說要等一等,隨即走進用玻璃隔開的值班室打了一個「指揮長」的電話,然後出來告訴秦永敏王喜鳳夫妻「你們先回去,等下一次。」

對此,王喜鳳憤怒的提出抗議:「我是一個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你們憑甚麼毫無理由的傳喚我?又憑甚麼在人來了以後又讓我回去等下一次?你們這是肆意踐踏我的人權。」

需要指出的是,王喜鳳已經隨著秦永敏被抓捕了兩次。一次是在結婚前的5月7日走在路上時被開車趕來的三個國寶當街抓捕,理由居然是要秦永敏交代和王喜鳳戀愛以及準備結婚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另一次是從6月1號到6月26號被「辦法制學習班」26天,這一次,更為令人憤怒的是他們還在沒有任何法律文書的情況下,把王喜鳳的筆記本電腦也搶走了(共搶走了兩台電腦四部手機,事後四部手機還了)!

此後,又被武漢市青山區國寶無理要求去派出所談話兩次(均被王喜鳳斷然拒絕)。

此外,因為拿不到結婚證,王喜鳳剛被迫人流,身體一直非常虛弱,經過這一打擊,心靈上所受到的巨大打擊可想而知!

按照周光建的說法,他們甚麼時候再來,會用甚麼非法的手段對付王喜鳳,尚還無法逆料。

應該說明,我們——秦永敏王喜鳳——已經於5月13日在公安部門派出了數以百計的警員進行現場「保護」的情況下,在武漢市國寶人員和其他官方人士送了禮金並到場喝酒的情況下舉行了婚禮,但是,不知為何民政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卻一直不給我們辦結婚證以及相關手續,同時,從武漢市公安局到青山區公安分局到新溝橋派出所都有警察以「非法同居」的名義對秦永敏、王喜鳳進行非法抓捕、迫害!

自從舉行婚禮以來,王喜鳳從來沒有離開秦永敏,並且幾乎沒有獨自出門,因此,秦永敏可以擔保,作為享有全部公民權利的中國公民,王喜鳳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甚至沒有任何社會活動,青山區國寶和新溝橋派出所警察卻三次上門擾亂王喜鳳秦永敏的家庭秩序,毫無理由的騷擾王喜鳳,在這種情況下,居然要以「擾亂社會治安」的名義傳喚王喜鳳,實在是混淆黑白莫此為甚,顛倒是非知法犯法!

鑒於以上情況,我們有必要聲明,當局沒有任何理由抓捕王喜鳳或者把她帶到派出所去,青山區國寶和新溝橋派出所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來傳喚王喜鳳,是對中國法律的極大蔑視,是對合法公民人權的任意踐踏,對此,我們保留追究有關方面和直接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最後,我們要再次申明,我們作為條件具備結婚資格的中國公民依法結婚,中國政府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給我們辦理結婚證——除非它自認喪失了給我們辦理結婚證的資格!鑒於目前的現實,作為被迫需要中共當局認可才能成為有法律效力的夫妻,我們則不得不按照中共制定的法律辦事,在武漢當局以材料不全為由拒絕給我們辦理結婚證,山西當局又拒絕給王喜鳳辦理所謂的補充手續的情況下,我們只好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要求武漢公安局解除不准秦永敏離開武漢的禁令,派員和我們一起前往山西辦理結婚證!

我們將向外界公佈行程,希望我們依法辦理結婚證的悲壯之行能得到舉世良知尚存的人們的理解、支持和聲援。

王喜鳳秦永敏聯繫方式:(百度秦永敏:維基百科)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紅鋼城建設六路熱電小區17街坊30門4樓7號 郵編430080
王喜鳳:15872355640 15827581143 skype:jianhunvxia008
騰訊qq:1146430116MZ鑒湖女俠
秦永敏:13986183138 15807162153 skype:qinyongmin98
騰訊qq:1791402619秦永敏 電郵yongminqin4@gmail.com
秦永敏文集http://blog.boxun.com/hero/qyming 要翻牆

(責任編輯:鄭芬芳)

相關新聞
【投書】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第12號)
【投書】王喜鳳啟事
【投書】弱勢群體有法不能依  法律面前不平等
【投書】老少灑淚  熱烈迎獄中歸來的農民領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