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公債法修正案 舉債上限微升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0日電)因應五都升格,公債法修正草案擬微調中央和地方舉債上限,一年以上未償餘額不得超過主計總處預估的前3年度GNP(國民生產毛額)的48%,微升至48.56%。

親民黨總召李桐豪今天拜會財政部,雙方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公債法修正草案交換意見,並討論相關的修法時程。

李桐豪表示,公債法修正草案只滿足了五都的需求,其他縣市政府恐不會滿足,未來草案本送到立法院,只會被改得亂七八糟,變得「四不像」,盼公債法修正草案能符合國際規範,具永續性,並強調財政紀律。

財政部官員強調,公債法修正案主要是因應五都改制所需,加上對地方財政紀律的要求,強調「財政努力」,也就是自籌財源愈多,開源節流愈有效的地方政府,舉債額度可更高。

另外,公債法修正草案納入預警機制及債務透明機制,並加入財政強制還本。

至於公債法草案中,直轄市舉債上限增加上千億的部分。財政部官員解釋,這部份並未增加,只是移轉至五都和準直轄市桃園縣而已。

另外,官員也強調,日後五都及已納入準直轄市的桃園縣必須以「財政努力」來競爭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佔前3年度GNP(國民生產毛額)的7.06%的債限,只要開源節流愈有效率地方政府,就可分得較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