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九載 絕食六年反迫害(10)

九年煉獄 一個健壯青年被迫害致殘
山東明慧網通訊員

九年煉獄,無錫監獄九年中把一個健壯的青年趙建設迫害摧殘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廢人。(圖:正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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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煉獄
──無錫監獄九年中把一個健壯的青年迫害摧殘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廢人

九年間,參與迫害我的夾控犯人換了五十名,一年左右換掉一批,監獄惡警害怕時間久了,他們對我同情照顧。二零一一年六月,犯人幫兇王輝獲得了假釋,提前兩年十個月釋放。劉志遠同時獲得假釋,提前兩年十一個月釋放(十九年半的刑期,到監獄十年就回家了。據說家人重金賄賂了獄政科長張建忠,此人被犯人喻為監獄的黑老大,明碼標價,犯人家屬出多少錢就相應的減多少刑期)。

劉志遠是從食堂調來夾控我的犯人,他曾在食堂幹倉庫保管員。據他透露,監獄的米飯,多少年來,米是從來不洗的,監獄進的整頭豬肉,大的像頭牛(老母豬),小的像條狗(死豬),正規超市來的肉會找藉口退回(回扣少)。獄內犯人的生活用品牙膏、香皂、洗衣粉、洗潔精都是私人小超市購進的假冒偽劣商品。食品多為臨近保質期的(牛奶從來沒喝過三個月內生產的)。在每月只有十元收入的弱勢群體身上兜售強賣假冒劣質生活必需品來發橫財。沒有任何職能部門對它進行監督,犯人成了有苦難言的啞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我向醫院院長陳克虎提出:一、我有沒有對自己體檢結果的知情權,住在醫院七年中無數次向獄警、分管醫生王新良提出:要求看檢查結果和病歷,但從來沒看到過自己的病歷;二、我的圖書、郵票、衣服等物品醫院給遺失,要求給我賠償;三、寫掛號信委託家人請律師,並提到出獄前或出獄當天帶律師來。醫院院長陳克虎答:「你有知情權,可以看病歷,寫信委託家人請律師的事我給你反映到教改科,遺失的物品讓鮑俊斌解決。」當天,被訓後的鮑俊斌氣急敗壞而又無可奈何的來拿遺失物品清單,幾天內重新買來了內容相近的十幾本圖書、郵票賠給了我。教改科科長王持紅當天也來找我談話,我提出寫封委託家人請律師的家信。

王聲稱:「這個好辦,我手裏有無錫十六家律師事務所,找個律師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我講:「你認為我被封閉九年,就拿我當傻子待,想讓我出錢請律師幫你辯護。就是分文不收我也不會讓你為我請律師。我家鄉有很多正義律師,你告訴我,我有沒有這個權力。」在我的逼問下,王同意了我寫委託家人請律師的書信,但直到六月二日到期出獄那天,家人還未收到我的委託信。我回家的第三天才收到寄來的掛號信,寄出日期是六月二十七日,監獄拖了十二天後才給寄出。

五月二十日左右,監獄獄政科、生衛科長、醫院共五名獄警,三名武警把我抬上車拉到無錫市解放軍第101醫院體檢中心進行全面體檢。直到五月三十一日,還遲遲不告訴我檢查結果。我讓犯人找了醫院院長陳克虎,做賊心虛的陳克虎拿來了結果並詳細的說明解釋看後欲拿走,我快速記下了一份體檢報告結果。

六月一日晚,惡警鮑俊斌來做出獄前的談話,我與他談了一個多小時,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醫院一年半來第一次跟他談話。當著六個犯人的面,我詳細揭露了他這些年來對我的迫害。他推卸責任說:「我這次來醫院一年多沒有對你怎麼樣吧,我現在身體不好也是在混混日子了。在醫院上面有領導,灌自來水的事情你也沒找過我,對這件事情我不承擔甚麼責任。不過,對你的意志我是很佩服的,你出去不論幹甚麼事業肯定會成功的。明天出獄就不給你灌食了,我去買點無錫的名吃小籠包。」我告訴他:「不回家我是絕不吃監獄的飯,回家再吃。」

六月二日上午八點,鮑俊斌來問我東西準備好了嗎?催我走,我講:走,怎麼走?鮑說:監獄給你準備好了新的輪椅,把你推出去。我講:昨天跟教改科長王持紅講過,我的很多東西還沒拿到。一、零四年十幾張家人的照片;二、零五年的日記(共八頁紙,其中有《獄中吟》);三、零九年寫給家裏人的兩封遺書;四、一零年二月五日家人寄來的郵包中的外套被監獄醫院扣留。鮑俊斌回報了教改科長,王持紅趕來聲稱來不及找了,找到後給你寄回去。趕快走!

我講:九年坐滿了也不差這一天,我手裏拿著草稿,內容是監獄罪行不容質疑的七條罪狀,要質問監獄長:

1、為甚麼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摧殘兩個月,監獄應承擔一切責任。
2、犯人把我的腰椎撞傷,時常感覺疼痛,要求做傷殘鑑定。
3、七十天不讓睡覺,打了幾千個耳光,幾十種殘酷折磨手段,獄警王宏凱、鮑俊斌與多名犯人已構成了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對此事監獄誰來承擔責任?
4、監獄醫院誤診,乾咳、午後低燒、大咳血,明顯肺結核症狀卻診斷為插胃管磨傷,延誤了最佳治療時間,發展為空洞性肺結核,監獄應對醫療事故責任人陳克虎、王新良追究醫療事故責任。
5、監獄一直不允許我寫申訴(不給紙、筆,判決書要了四年才給)、不允許給家人打電話、寫給家人的信件多封被扣留,還我信件,給個說法。
6、以甚麼理由單獨關押禁閉在一個房子裏六年多?
7、灌食灌變質、發燙的食物,腸胃功能嚴重損傷,二零一一年三至五月在食中加入大量的自來水,追究獄警鮑俊斌、朱強、陳克虎、王新良(獄醫),犯人王輝、劉志遠等人的責任。

我要跟蔣才洪監獄長對話,你轉告一下。他想要我的手中寫有七條罪狀的稿紙,我對他講:「你不是決策層,你這個級別也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我是跟監獄長提的,見不到監獄長我不會走的。你快去彙報。」他說:有甚麼問題回去再說,今天是星期六,監獄長蔣才洪不在家。我講:十幾個監獄領導,蔣不在我找值班監獄長。王看到我態度堅決就走了(彙報去了)。

半小時後王持紅又回來說監獄領導都不在,有甚麼問題跟我講。你姐姐在外面急得不得了,讓你趕快走。你要為家人考慮,衣服可以馬上給你買,甚麼牌子都行,我們也可以派車送你到濰坊。我堅持我的態度,見不到監獄長不走。僵持很久後,教改科副科長徐林興(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手裏拿著他以欺騙手段,讓家人寫的把我抬出去的紙給我看,看到家人的筆跡後我嚴厲的斥責:你就是徐林興吧,少在我面前耍花招,你欺騙不了我,又在欺騙我的家人,讓他寫個東西你好推卸責任。監獄二十四小時有監獄長值班,你少來這一套,去反映去!

他當著四名犯人的面灰頭灰臉溜走了。半小時後,王持紅來通知我去辦公室同家人通話,聽到姐姐在電話那邊大聲哭泣:「東西我們甚麼也不要了,只要你人出來比甚麼都好……」陪我的兩名犯人眼裏噙滿了淚水。我告訴家人:「你們不了解這裏的情況,欠我們的東西不是主要的,他們欠了我一筆無法用金錢來付清的債,我在等監獄長給我個交待。姐,你們不要著急,耐心等一會。」這樣僵持了兩個多小時後,王持紅、徐林興帶領四名武警、兩名犯人(馬俊宏、李克鵬)非法強行把我抬到醫院大門口的濰坊市奎文區廣文街辦早在此等候的商務車上(早已串通好的),強行拉出了監獄大門。

--轉自正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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