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聲中中南海推出司法改革 眾律師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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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三中全會在中共面臨極度危機下召開。三中全會《決定》中罕見涉及了16個方面、60個項目,如何落實成為中南海更大的難題。就《決定》中涉及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問題,大陸一批律師從專業層面對此進行解讀與分析。

目前,中南海想通過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建立與行政區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從技術層面上來說或許會有所改觀,但因中共法官、檢察官都是共產黨的重要幹部,不僅法官不獨立、法院也不獨立的情況下談司法改革,前提都成問題。

中共目前這麼多改革,其實目的就是一個為了保政權不垮臺。由於政法委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導致法律決口,甚至出現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反人類罪行。面對隨時可能崩潰的政權,中南海想從新收回法律權力,進行了一些補漏措施,但也無濟於事。

中共所謂司法獨立不是真正的司法獨立

據香港黨媒報導,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解讀深化司法改革的文中稱,司法管轄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可以研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人民法院和檢察院。要擴大陪審員數量和來源,建立隨機抽選機制,提高陪審案件比例等。

據來自北京的消息稱,原本中共高層想把各省中院、高院和政府分離,由北京直接管轄,藉此從政法委脫離開,但在內部引發很大的爭議,吵得非常激烈,北京就此退一步,現在改成以省級以下推行司法審判,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由省統一管理、由省來撥款,和縣黨委分開。很多冤假錯案都是地方政府公檢法一起弄出來的。拆遷,征地,老百姓和地方政府產生利益衝突,這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法院會受到限制。

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告訴大紀元記者,《決定》中這些提法法從技術層面上或許會有所改觀,但這也是老生常談了。因為大陸49年中共執政後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司法。法官、檢察官都是共產黨的重要幹部,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官、檢察官。不僅法官不獨立、法院也不獨立。所以在這個情況下談司法改革,前提都是成問題的。

他認為簡單的將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不能解決核心問題,比如官員的權力應該受到民眾的監督制約、法院、檢察院不應該聽命於一些政法委、黨委等,這些根本的問題不解決,所謂的改革很難收到實效。

政法委權力濫用致法律決提 中共恐懼崩盤欲堵大漏洞

美國華府的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表示,中共推出這麼多的改革,本質就是為了保中共、保政權不要馬上垮臺。中共的法律系統,由於這些年江集團利用政法委系統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機構,並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致使法律上決了口子,並犯下了滅絕人性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這一被外界認為這個星球上有史以來最大的邪惡。

政法委權力無限膨脹,形成了第二權利中心,反過來影響威脅到了中南海最高領導,因此中南海在中共政權面臨崩潰邊緣之際,希望通過整頓政法委,將法律權力收回來,堵上大的漏洞。這就涉及要把部份地方權力也收回去,因此內部引起了激烈的爭吵。在法律系統改革限在省級,也就是最高院、高院、中院、縣法院四級法庭,變為實際上的三級法庭。

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被指口號漂亮 實際做不好

《決定》中提出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中國大律師張思之在新浪博客表示:「刑訊逼供問題幾十年了解決不了,關鍵不在於再一次重申刑訊逼供是錯的,而是要明確刑訊實施者的追責制度,讓刑訊實施者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從根源上遏制刑訊逼供。」

北京維權律師梁小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這類的話經常提、年年提都沒有甚麼新意,提歸提,實際上它也很難落實。共產黨一直以來都是口號喊的漂亮,但是實際做不好。

他介紹人權律師、維權人士現在有這樣的基本觀點:「首先很多人根本就不抱希望,所以也不會失望,另外大家也都說沒有政改,甚麼都不可能。你要想改先從釋放政治犯、良心犯開始,可是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作為。」

唐吉田律師還認為在一個警察權力無限膨脹、不受制約的情況下,避免酷刑、避免強迫失蹤、任意羈押這些較常見的侵犯人權的情形,難度非常大,所以遇到的阻力也超乎想像。

就《決定》中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錄製並保留全程庭審資料的提法,北京梁小軍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這不好實施,我覺得就是一個美麗的口號,實際上基層他不能公開,因為很多事情是需要暗箱操作,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問題,即使頂層,比如說王岐山想搞這些,但實際上推行到下面,很難進行。這個國家本身就是被利益集團所把持。」

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 律師:獲益是權貴

就三中決定中提到「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梁小軍律師認為這是國際趨勢,大家都在提廢除死刑,中國每年實際上執行死刑還是最多的國家,罪名也是最多的國家,而死刑本來就是反人道的一個事情,就是對人權的一個侵犯,所以這個問題上他要表現一下,但實際上,對死刑罪名減少,獲利的還是那些權貴,對於普通的公民和百姓來說,他們的罪名可能被判處死刑更多一些。

張思之律師認為,逐步減少死刑,不只是要看條文裡少了幾個死刑罪名,而是要看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執行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

律師的職業權都無法保障 談何司法改革與獨立

大陸郭蓮輝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決定》中司法改革力度不是很大,對此不是很滿意,「司法獨立的問題在《決定》裡面不是很清楚,態度也不是很明朗,力度不是很大、不是很理想,我不看好。」

他認為《決定》中對如何建立一個法制國家、保證司法獨立、維護人權這個方面,並不是很有保障,特別是沒有保障律師的職業權利這方面的內容。對如何保障律師在司法活動當中的正當權益這方面,中共是從如何更有效捆綁律師的手腳,按照他的意志來行事,一切服從他們所謂的紀律。按現有的律師法的規定、刑事法規定,律師職業權利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要談司法獨立、改善司法環境、建設法制社會,沒有基礎是很難做的事情。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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