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權:中宣部「點射」南方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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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01日訊】中國特色的「媒體風水」真是輪流轉,南方報業集團刊物《南都週刊》曾因「起底王立軍、直擊重慶打黑真相」為封面報導,長達5萬字篇幅,在王立軍倒下之後而薄熙來未審判之前把重慶模式揭個底朝天,那時2012年底。所謂「重慶模式」,就是取「北京模式」而代之,成功了就是好球,失敗了就是臭球。誰想,這臭球沒有射出就被廢了。正當南方報業等媒體紛紛把薄熙來放在重要版面的重要篇幅上時,誰會想到兩年後,當初「起底王立軍」的南方報業,卻被中宣部來個大起底。

9月12日,涉嫌新聞敲詐、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的南方報業《21世紀經濟報導》所屬21世紀網被吊銷所有網站資質,人員全部遣散,公司註銷(新華社發佈客戶端快訊)。當天央視在《新聞頻道》把此敲詐過程來個大起底,讓當事人對著鏡頭低頭認罪。這明顯符合中宣部要求的「規定動作」,就像央視曝光異議記者高瑜、天使投資人薛蠻子和王功權、《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博訊記者向南夫等對著鏡頭「認罪」一樣,並不是「自選動作」,對此類報導,央視自己做不了主——央視記者的主持人芮成鋼、總監郭振璽同樣熱衷有償新聞和敲詐,央視也只能按照中宣部的規定尺度進行「選擇性報導」,不能發揮。

這次南方報業的下屬媒體栽了,中宣部該可以出口惡氣了,因為多年來中宣部一直試圖抹黑不聽話的南方報業,這次總算找到機會。因為要說新聞敲詐,幾乎沒有財經類媒體不幹的,北京某證券週刊長期敲詐上市企業,告狀信寫給中宣部,很快就轉回到該週刊被舉報人手上。為甚麼中宣部不抓?中宣部豈不心知肚明,再說21世紀網的新聞敲詐由來已久,長達四五年,為甚麼現在才查,豈不這也是選擇性執法?

21世紀網是官方批准的財經新聞網站,屬於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下屬21世紀報系。9月3日,《21世紀經濟報導》副主編、21世紀網總裁多人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央視披露的消息顯示,自2010年以來,涉嫌以收保護費為名向擬上市企業收取「有償不聞」費用,牟利數億元。已經證實的是《21世紀經濟報導》整個報系所策劃,該報每年都向21世紀網下達數千萬元的廣告指標:2010年四五千萬,2011年是九千萬,2012年和2013年是每年七千萬,2014年又是九千萬。

不但21世紀網站,21報系旗下另一份報紙《理財週報》也有多人被帶走調查,該報原係《21世紀環球報導》的刊號,因為刊登中共元老李銳的訪談導致關張,刊號移作它用。中宣部打擊南方報業,與南方報業一直不聽話有關,可謂結怨已久。中宣部早在2008年前就有內部規定,禁止新聞網站和門戶網站轉載向來尖銳、大膽的《南方都市報》的新聞,而該報又是大陸第一流的異地監督先鋒,中宣部曾專門發文禁止「異地和跨行業輿論監督」,問題是這一禁令很難操作,比如《中國證券報》輿論監督某上市企業所屬衛生器材、藥品、食品廠家的產品質量問題?若一家鐵路企業既有土地糾紛,又有跨國貿易,《中國青年報》難道就不能進行輿論監督?《南方週末》能否到廣東以外的地方進行輿論監督?等等,說白了此禁令是對南方報業「下眼藥」,讓其不舒服,又能降低南方報業的影響力。

此外,中宣部還有一招更狠的,遲遲不給南方報業股票上市開綠燈。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時任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的柳斌傑談到,中國政府將支持出版機構、報業企業和官方骨幹新聞類網站上市。此後,南方報業一直謀求上市。同一年,同一個城市屋簷下的廣州日報率先上市,給南方報業的壓力更大。2011年,財經媒體《華夏時報》披露南方報業將借殼已停牌的江蘇炎黃在線股份(*ST炎黃),結果當年又以南方報業集團未能按期拿到主管部門的批文,*ST炎黃暫停與南方報業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宜。而這個主管部門正是中宣部,得罪了中宣部,中宣部內部不批,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就不能下達批文。批文拿不下,上市只能泡湯。而在當年有18家涉及出版、傳媒業務的上市公司獲批准,其中借殼上市的有浙江日報報業集團借殼*ST白貓(上海一家停牌的日化企業),還有江西出版集團、湖北長江出版傳媒集團都已借殼上市。為甚麼單單經濟最發達的廣東被排除在外?明顯是中宣部攔阻。

筆者曾獲得一處內部未證實信息,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所借殼的白貓股份也曾與南方報業商談借殼事宜,只因中宣部內部透露南方報業不會獲批的,不要談了。結果,浙江日報與白貓談一路綠燈,事實證明中宣部的內部信息十分準確。中宣部是幹甚麼的?說了會讓人嚇一跳,報紙上的文字,電視上的畫面,廣播中的聲音,就連大中小學學生的教科書,都有中宣部伸手,筆者記憶猶新的是「文革」末期讀小學時,一年級語文課本上分明有這樣幾篇課文:毛主席萬歲(第一課)、共產黨萬歲(第二課)、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第三課),還需要背誦。今天,不要以為「文革」過去三十八年了,意識形態就不要了,錯了,南方報業的遭遇分明就是意識形態的突圍,南方週末曾在2013年有「憲政夢」的年度獻詞,可被廣東省委宣傳部生生改為「強國夢」,這豈不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欺負南方報業?廣東省委宣傳部的邏輯分明是:誰敢在意識形態上挖共產黨的牆角,誰就沒有好下場。

今年9月12日,廣州異議人士郭飛雄(楊茂東)、孫德勝案在廣州天河區法院開庭,前幾天他的姐姐楊茂平就接到所在工作單位湖北十堰東風汽車總公司醫院的通知,不准她請假到法庭。這樣,郭飛雄在庭審中將不會有一個親屬旁聽,他的太太張青和一對子女多年前已經逃離中國,到了美國,不可能趕到庭審現場,可惟一的親屬也被剝奪了旁聽權,這一招還不夠過分嗎?

所幸的是,郭飛雄的律師張雪忠、陳光武、葛文秀等以法庭不讓複製八個光盤的案卷和視頻證據,無法辯護,以此拒絕到庭辯護,結果庭開不成,審判長只得宣佈休庭。網上流傳的郭飛雄的一份筆錄顯示,整個庭審都以沉默應對,結尾偵查員這樣寫道:「犯罪嫌疑人楊茂東只用眼睛看了幾眼第一頁,嘴邊露出微笑,拒絕看剩下的筆錄和拒絕簽名。」

郭飛雄是於2013年8月8日被刑拘的,起因是這一年1月份發生的南方週末「憲政夢」被改為「強國夢」街頭事件,圍觀者眾,但並沒有人組織,而是網絡自發傳播的,因為網絡有一句熱語:說千說萬,不如街頭一站。結果,郭飛雄站出來了,他影響比較大,抓人就難免了,安在他頭上的罪名是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南方報業還出具證明,證明其大門口汽車出入受到影響。其實,這正是栽贓,圍觀者並未妨礙交通。張雪忠律師說:在南周事件中,同為意見表達,支持憲政民主、新聞自由的被抓;支持共產黨、毛澤東思想的沒有事。難怪人們會認為,郭飛雄案就是徹頭徹尾的政治迫害。而另外一位獨立中文筆會的異議人士野渡庭審當天卻被帶離廣州,無法旁聽。凡此種種,中宣部下的這一盤棋還不夠大嗎?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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