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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抽測12手機均未違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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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30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抽測12款市售手機資安檢測結果,尚未發現違反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情事。

NCC下午發新聞稿公布抽測12款市售手機結果,包括ASUS(ASUS_T00F)、APPLE(iPhone 6 Plus A1524)、FAREASTONE(SMART 503)、HUAWEI(HONOR 3C H30-U10)、HTC(DESIRE D816X )、INFOCUS(M210)、LG(G3 NFC LTE LG-D855)、MI(RED MI 1S 2013029)、TAIWAN Mobile(TWM Amazing X3)、SAMSUNG(GALAXY NOTE 3 NFC LTE SM-N9005)、SONY(XPERIA Z2 D6503 NFC LTE)、ZTE(Q301C)。

NCC表示,目前國際間沒針對手機資安訂出統一檢測標準,且歐美等先進國家也無手機資安檢測強制性規範。隨無線通訊軟硬體技術提升,手機功能已多元複雜,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如同個人電腦一樣,一旦連上網都須面對來自網際網路資安風險的挑戰。

NCC說,將邀集手機廠商確認檢測結果,並建議廠商採取可行的技術及程序,加強保障傳輸資料的安全,降低軟體服務可能衍生的風險。

NCC表示,使用者應詳閱手機隱私權政策、各服務軟體的資料存取權限、不宜下載安裝非正式官方網站提供的服務軟體、宜設定手機螢幕上鎖、不開啟來路不明連結及檔案,並建議加裝手機防毒軟體等,惟有提高個人風險意識,才能保障自身資訊安全。

此外,NCC將在民國104年底前完成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安檢測技術規範、手機資安檢測實驗室認可程序、以及規劃自願性手機資安認證標章。未來NCC將要求行動通信業者提供用戶的綁約手機,均須獲資安認證標章,加強保護消費者個資與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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