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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學生酷刑殘殺女友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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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衛真編譯報導)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布朗(Richard A. Brown)週二(4月15日)宣布,一名佛羅里達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因在皇后區阿斯托裡亞(Astoria)公寓內涉嫌酷刑致死前女友,被控一級謀殺,從上個月經七週庭審,陪審團判其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檢察官布朗說:「被告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將在監獄度過餘生。在庭審中,陪審團聽到的證據,令人心寒,比如一段錄音記錄了被害人哀求被告放過她,但是仍然被最後折磨致死。陪審團的一級謀殺罪判決書寫到:『被告的行為特別殘忍肆意,故意折磨受害人直至受害人死亡。』」

35歲的被告博恩(Jason Bohn),居住在皇后區阿斯托裡亞(Astoria)33街28-25,於2012年6月被捕,於2014年3月5日被控一級謀殺、故意損毀證據和一級刑事犯罪企圖,在皇后區最高法院經過七週庭審,陪審團判決其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根據法庭證詞,2012年6月26日週二,警察接到報警進入被告博恩的公寓,發現被害人托馬斯(Danielle Thomas)的遺體面朝上躺在浴缸裡,圍滿冰袋,在她的前額、面部、肩部、胸部和頸部都有瘀傷,臉部、嘴唇和胸部也有割傷。根據法醫辦公室的報告,死因是鈍器擊打頸部和軀幹致死。

在現場,警方還發現兩個手寫便條,其中之一寫到:「這是一個意外. . . 我一直在喝酒,喝醉了,當我回到家. . . 她已經睡著. . . 我醒來後,我們倆打了架. . . 當我再醒來的時候,她已經沒有意識. . . 」另一個便條寫到:「丹妮,我會永遠愛你」,並簽了名:「J.」

估計當時被害人托馬斯隨意撥打了電話,她的一個朋友偶然用手機錄音下來被告博恩酷刑折磨被害人的過程。在庭審期間,這段錄音被播放,可以聽到被告博恩折磨被害人托馬斯,要求被害人解釋為什麼撥打一個電話,被害人一直在哀求放過她,說自己喘不上氣,但是被告根本不管,沒有停止折磨直至被害人死亡。

根據法庭證詞,被害人托馬斯曾於2012年6月7日到114警局,報告在一個月前,被告傷害她的臉部和腿部,並且發送電子郵件和短信威脅騷擾。當被害人正在警局時,接到被告博恩的電話,警長聽到被告說,他會像追街上的狗一樣追著她,讓她生活不得安寧。

被告博恩當天被捕,被控襲擊和嚴重騷擾,而被害人托馬斯得到保護令,但是在等待批准這些指控以及保護令的期間,被害人托馬斯死亡。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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