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出新法 汽車須離自行車3英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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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03日訊】( 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隨著街道上越來越多的自行車騎士,不習慣共享道路的憤怒司機人數也越來越多,有個新名詞稱這種衝突為「自行車非難」(bikelash)。

現在,加州頒布了一項新自行車法律,將於9月16日生效。法規是根據常識設置的,它要求汽車駕駛在車輛和自行車之間留出3英尺的緩衝區。

按照新法規,汽車駕駛在超過自行車時要確保足夠距離,或必須等待有足夠的空間時才能超越自行車。

加州自行車聯盟(California Bicycle Coalition)執行主席戴夫‧斯奈德(Dave Snyder)說,在道路上挽救生命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汽車駕駛在狹窄道路上看到自行車時的第一反應是踩剎車,然後再安全地超過自行車。 對於汽車駕駛者來說,這時的深呼吸或冷靜處理非常重要。

汽車駕駛違法罰金35美元

不這樣做的話,汽車駕駛者將被罰款。托倫斯的安紐-布魯斯維奇律師公司(Torrance firm of Agnew Brusavich)代表被撞傷自行車騎士,其合夥人律師布魯斯維奇(Bruce Brusavich)說,違反該法律的基本罰款是35美元,加上法庭費用罰款可能升至150美元。

他說,如果汽車駕駛者因違背安全緩衝區法規傷害了騎自行車者,那麼對汽車駕駛的罰款將上升到150到220美元,外加法庭費用。另外,因為法律推定汽車駕駛為責任人,所以自行車騎士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尋求賠償。他希望新法律能顯著地改善自行車騎士安全。

目前,布魯斯維奇正在處理一起發生在帕洛斯弗迪斯半島(Palos Verdes Peninsula)騎車人被汽車追尾的案子。警官的罰單上寫著:自行車騎士的行駛速度只有35英里(上坡),是事故原因之一。他說,「有些警察甚至都不明白,按照現有法律騎自行車者是有權分享這條道路的。我不清楚為甚麼這名警官這次會搞錯」。

自行車交通全美增長最快

斯奈德說,加州將成為第22個通過並實施3英尺自行車緩衝區法律的州。

美國騎自行車者聯盟(League of American Bicyclists)的法律專家肯‧麥克勞德(Ken McLeod)說明,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5月份的報告,在全美範圍內,騎自行車的交通模式增長最快,在過去的十年裡,騎自行車的人數增加了60%。

南灣自行車聯盟(South Bay Bicycle Coalition)主席,赫爾摩沙海灘(Hermosa Beach)居民朱麗安‧卡滋(Julian Katz)說,近幾年來,南灣道路上騎自行車的人數增長相當顯著。

據斯奈德說,為了促成這一新法律,加州倡導騎自行車組織及活動分子已經努力了很久。但當法律草案擺在州長的書桌上時,至少有兩任州長否決了它。

新法可能增加「迎頭相撞」車禍

布魯斯維奇說,有人擔心立法可能會導致更多車輛迎頭相撞事故,特別是在窄路上,當自行車騎士與停靠路邊的車輛間引出一條「危險小徑」時,如果汽車駕駛依據3英尺緩衝區法律而跨過中心線時。

據提交該法案的代表南灣的民主黨加迪納(D-Gardena)眾議員斯蒂夫‧布萊德福特(Steve Bradford)說,法案新版本不再要求汽車駕駛越過中心線。不過,斯奈德說,加州公路巡警局已非正式地表明,公路巡警將不會將罰單標瞄準那些為避免撞上自行車騎士而採取措施的汽車駕駛。

自行車騎士和公路安全倡導者正準備就新法開展大規模的普及教育活動。南加汽車俱樂部會向汽車駕駛分發數以萬計的車窗和保險槓貼紙,上面寫著「我給3英尺距離」(I give three feet)。AAA將於9月10日在北嶺(Northridge)舉行新聞發布會,發放同樣的信息卡。◇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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