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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十一

貸款專員作證 房貸欺詐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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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3月12日,國寶銀行前貸款專員余啟斌(Ken Yu)作為「污點證人」出庭,首次曝光銀行內部職員在房貸欺詐案中的操作細節,國寶銀行前首席信貸長王耀華、貸款申請部前主管譚偉雄也被指涉案。

今年34歲的余啟斌,從溫州來美國19年。他自述2004年從賓州大學商學本科畢業後,2005年到國寶銀行包厘街總行應聘貸款專員一職,國寶的總裁孫儀文(Jill Sung)首先面試,主要考察他與客戶的溝通能力,當時國寶銀行有不少溫州客戶,能講溫州話、粵語和英文的余啟斌脫穎而出,因為華人新移民客戶95%不懂英文,社區銀行的優勢就在於工作人員能說中文和方言。第二輪面試的考官換成了王耀華和譚偉雄兩名貸款部門的主管。面試過關後,也是由這兩位主管對他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余啟斌說,剛開始他完全不知道如何完成貸款程序。見習期滿8周,有客戶上門向他貸款50萬美元,從第一筆生意開始,他慢慢知曉了一些潛規則。

首先,買房是自住還是投資有很大的區別,鑒於自住房貸款有低利率等優惠政策,余啟斌說,無論借款人申報何種購房,他的所有房貸申請一律填寫「主要住房(Primary Residence)」,因為申報投資房、第二套住宅(Second Residence)時很難獲得房利美的貸款,「其他貸款專員亦如此」。

其次,因為風險問題,房利美通常會拒絕貸款給以借款支付首期的購房者。因此首期支付的款項無論來源,他也只做成兩種:存款以及無償贈送款。一般贈送書上必須填寫贈款人與購房者之間的關係、贈送金額等。余啟斌說,國寶銀行一名審批員告訴他,房利美並不審核這個關系,因此他經常杜撰贈款信,從購屋人父母、兄弟姊妹的名字,到贈送金額和簽名,都隨意杜撰。

第三,余啟斌聽說,監督機構要求一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一律需要申報登記,購屋者一周之內如果存入或提取現金超過一萬美元,會引起稅務局IRS的疑心、檢查可疑交易,他會告訴借款人,大額贈款全部以支票形式存入賬戶。讓借款人給他現金,他用自己的帳號幫客人寫支票。2009年曾因寫了一張空頭支票,而被國寶總裁孫儀文發覺、警告。

第四,房利美有一套規則依據借款人綜合收入、償還能力、信用程度合理確定貸款限額和期限。余啟斌作證說,國寶銀行的審批員(Loan processor )用鉛筆在他填寫的申請表上提示,他以此反推,根據需要,杜撰借款人的收入與職業。

余啟斌說,這些潛規則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銀行的辦公室是開放式空間,如果沒有客戶的時候,其實大家都可以聽到其他人在聊什麼,他們也會討論一些貸款如何做成。

王耀華、譚偉雄向總裁孫儀文匯報工作。余啟斌指孫儀文能聽懂中文,因為一名貸款專員Fanny王不太能講英文,她找孫儀文時講中文,雖然孫儀文多數時候用英文回答,但顯然她能聽懂中文。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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