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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起突被炒 狀告公司獲賠1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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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安省Oshawa一對叫基南的夫婦(Lawrence&Marilyn Keenan)被雇主—美國最家具巨頭科勒(Kohler)旗下Canac Kitchens解僱後,不服雇主不公對待,將雇主告上法庭,最後成功打贏官司,贏得雇主應提前26周時間通知、總計12.5萬元的賠償,成為加拿大有史以來法庭裁決時間最長的解僱通知時間。

捍衛權益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63歲的丈夫Lawrence和61歲的妻子Marilyn,分別於1976年和1983年先後進Canac Kitchens工作,在Canac Kitchens工作了30多年,2009年該公司關閉,夫婦倆被叫走人,沒有任何事先通知,也無一分錢離職遣散費,只因在公司他們一直是「獨立承包商」身分,而非員工。獨立承包商就業,根據安省就業法無任何就業保護,屬不穩定就業。
  
面對如此不公對待,基南夫婦決定挑戰法律,將雇主告上法庭。法庭裁決認為,Canac Kitchens對基南夫婦就業定義有誤,解僱應提前26周通知,相當於應賠償被解僱人12.5萬的損失。基南夫婦律師菲謝(Matthew Fisher)說,有些公司將工人當承包商使喚,不當員工對待,本案裁決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有力警示。
  
法庭卷宗顯示,基南夫婦進入Canac後,1987年突然被通知今後不能被公司當員工對待,而是歸入獨立承包商一類。對此,基南夫婦也不在意,還是如往常一樣對公司忠心耿耿,兢兢業業幹活,並希望一直在公司干到退休。直到2009年突然被公司解僱,解僱前既無通知,也無離職遣散費。這一突如其來變故,使得快到退休年齡的基南夫婦一下子沒了收入來源。
  
由於不服雇主不公對待,基南夫婦將雇主告上法庭。官司一打就打了幾年,今年1月安省上訴法庭終於裁決基南夫婦勝訴,認為他們主要經濟來源依靠雇主Canac,同時也被雇主視為在安省的品牌代表,理應被視為「非獨立承包商」(dependent contractors)。根據就業法,非獨立承包商在被中止就業前,雇主應提前26周時間通知。

基南一案意義

根據就業標準法,獨立承包商權益不受保護。工人權利活動人士表示,有些雇主為將法律義務壓縮至最低,將員工瞎歸類,這一問題在安省日益嚴重。基南一案裁決,對於許多被雇主歸類為承包商的許多工人來說,意義重大。
  
菲謝說,基南夫婦上訴成功,再次顯示不穩定就業工人也可成功挑戰雇主亂歸類,受到法律應有的保護。同時還警告雇主,如有人受僱為你工作,你叫他們員工或承包商都可以,但解僱時應提前通知他們。基南夫婦說,希望他們的經驗能鼓勵其他人在愛到不公對待時,也能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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