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方案可以變動 加州高鐵贏得關鍵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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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國王縣(Kings County)部分業主狀告加州高鐵的官司,3月8日終於有了一個了結,沙加緬度(Sacramento)高級法院法官邁克爾‧肯尼(Michael Kenny)裁定,加州高鐵方案變動並未違反對選民的承諾,因此可以繼續進行。

代表原告方、國王縣的土地擁有者群體的律師認為,加州高鐵對於乘客數、建築,以及施工的一些數字不可靠,以此為由要求法官阻止加州投向高鐵的資金。

然而,法官認為,2008年的選票議案明文規定,這批債券融資將用於加州高鐵系統的建設,但並沒有說建設方案不可更改,得與投票表決時的方案一樣。

法官還同意原告指加州高鐵署並未道明機車的資金來源,在縮短通勤時間方面也沒有達到當時選民投票時的要求。但法官稱,鑑於高鐵系統仍在進行之中,法庭此事介入並不成熟。肯尼表示,項目正在進行,還是一個動態多變的項目,或許高鐵署能夠在未來某個時刻實現這些既定目標。

監督高鐵署執行的監管委員會主席丹‧理查德(Dan Richard)表示,法庭的判決讓他鬆了一口氣。理查德表示,說在建的高鐵與選民投票的時候不同,這完全是不實之詞。他進一步稱,在建的高鐵是一條全電動的、時速200英里的現代化列車線,從洛杉磯到舊金山設計通勤時間為2小時40分,而且營運不需要額外補貼。

部分中谷、國王縣的土地擁有者們狀告高鐵,稱現在的子彈列車遠遠偏離了選民投票時呈現的樣子,尤其在通勤時間、乘客數以及營運費用方面不明確。

原告辯護律師斯圖爾特‧弗拉西曼(Stuart Flashman)則對法官的判決表示失望,他表示正在與原告方評估下一步的舉動。

弗拉西曼稱,儘管法庭認為目前阻止高鐵動用州府資金為時尚早,但並不表示目前的項目動用這筆加州債券是合法的。

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辦公室此前預估高鐵總耗資約680億美元,但2月的估算將其降到640億美元。

根據選民投票時提供的方案,加州高鐵從舊金山到洛杉磯的通勤時間縮短到2小時40分,而且系統營運完全不需要政府資助。高鐵還被描述成為一條獨立的幹線,不需要與其他鐵路系統共享鐵軌。

在選民投票通過債券法案之後,為了高鐵的存在,在政治家們的博弈中,高鐵的方案一變再變。現在的方案變成了在某些路段高鐵可以與其他通勤列車合用軌道。

反對方的律師稱,根據目前的方案,從舊金山到洛杉磯時間會比預期的更長一些。他們還表示,州府估計的短途乘客量根本不可靠,而且運營及維護費用亦極有可能超過預期。

州府代理律師則反駁說,項目改動的決定皆是為了最大限度符合加州選民的利益,包括在某些路段與通勤列車共用鐵軌的改動。

根據加州高鐵2月的施工新提案,首段通車路段由原來的先從中谷地區通往南加州,變成了先開通舊金山灣區的聖荷西(San Jose)通往中谷的貝克斯菲爾德(Bakersfield)。

預期長度約為250英里從聖荷西到貝克斯菲爾德的路段,將於2025年通車。這比之前計畫的通車時間晚了2年,長度也縮短了50英里。原有計畫是2022年即開通從Merced通往聖費爾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的路段。

這一計畫還避開了費用高、爭議大的特哈查比(Tehachapi)和聖加百利(San Gabriel)山的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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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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