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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穩租公寓 紐約華人被趕出

二房東分租被發現 查出原始房客非法轉租 抗爭三年無果而終

房租不斷上漲的情況下,紐約的穩租公寓更顯得供不應求,圖為曼哈頓的一處穩租公寓。 (Chris Hondro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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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于佩紐約報導)紐約的米契爾-拉瑪公寓(Mitchell-Lama)租金受管制、低於市場價,住上了的人不會輕易讓出去。不過,有華人動了小腦筋,把房子租出去掙租金差價,結果是得不償失。

華人程女士從1997年開始在布碌崙的Lindsay Park’s(米契爾-拉瑪公寓)租了一套公寓,隨後把它轉租給了一名楊姓的華裔男子,楊先生後來又把房子分租給了其他幾名華人。後來因為分租的事情被紐約市房屋保護及開發局(DHPD)發現,程女士不只是沒有辦法繼續出租,自己還被趕出了公寓。

二房東分租 惹上麻煩

2013年10月份,房屋保護及開發局和Lindsay Park’s物業下令,要求楊先生和裡面的所有租戶全部都搬出去。原因是程小姐的行為違反了租房時和物業簽署的協議,還違反了紐約市相關法律。

於是程女士在10月份向國王郡民事法庭遞交申請,請求不要這麼快把楊先生趕出去。她在申請書中解釋,因為楊先生還沒付房租,一旦把他趕出去,自己損失就大了。法庭在2014年的1月同意了她的請求。結果在2014年3月左右,物業又告訴她,如果她把楊先生趕出去,就允許她繼續租這套公寓,否則連她自己也要被趕出去。程女士一聽,又趕緊去找楊先生,希望他搬走。楊先生最終在同年6月搬了出去。

事情並不如程女士預想的那樣發展,房屋保護及開發局一直就沒有停止調查出租的事情。她在4月接到了房屋保護及開發局的信函。信中說,房屋保護及開發局為了理清楚她的案子,安排了6次聽證會。於是,程小姐和楊先生在2014年剩下的時間裡不斷的參加一次次的聽證會,你來我往的為自己辯護。他們兩人都聲稱自己是那個無辜受害的人。

二房東交代分租細節

在第一次聽證會上,Lindsay Park’s收回了趕走楊先生的決定。而楊先生也一五一十的把分租的細節交代了清楚:房子雖然是他從程女士那裡租來的,但是實際實施分租者卻是他的媽媽。他的媽媽負責招攬租戶,和他們立下口頭協議。協議中規定,租戶需先交4,000美金的押金,每月房租800美金,每年上漲0.05%。而且只收現金,不收支票,所以一點相關文件也沒有留下。

他還說,程女士在2013年5月把他的房租增加了15%,據稱是因為物業費增加了。而他認為,程女士默認他分租房子,甚至鼓勵他分租。

程女士堅稱自己從來沒有允許楊先生把房子分租出去,甚至不承認自己出租房子給楊先生。因為楊媽媽是她的朋友,又幫過她的忙,因為人情推脫不過,才勉強給了楊先生一套房屋鑰匙。而且是在她不住紐約的時候,才允許他偶爾過來住,根本不算正式出租。在同年10月,程女士還專門遞交了一份書面材料,極力證明楊先生的話不可信。她表示,自己有失業補助,還有女兒定期給她匯錢,根本不缺錢。

法官裁定存在出租 華裔房客被攆出門

但是最後,房屋保護及開發局在2015年1月20日的聽證上,認定程女士確實把房子轉租出去。而且Lindsay Park’s物業也要求程女士必須在2015年2月底徹底搬出去。因為是程女士和物業簽訂的合約,也是她違反了合約上的規定。

程女士不服這一結果,於同年5月4日向紐約州法庭控告房屋保護及開發局,案件被法官解除。陳女士再將案件上訴到紐約州高級法院上訴庭二部。今年7月5日,上訴庭裁定程女士敗訴。◇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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