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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令死囚心服?大唐司法官唐臨的故事

作者:杜若

唐朝有一部書籍《冥報記》在後世廣為流傳,它的作者是唐臨。唐臨是大唐清廉的司法官,他擔任過御史大夫、大理寺卿、刑部尚書等職務。用現代話說,唐臨擔任過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院長。凡是他審判的案子,囚犯都會心服口服。

假釋囚犯 約定期限 犯人返還

武德初年,唐臨任萬泉縣縣丞(副縣長)。有一年春天,上天降下及時的春雨,百姓都忙著準備耕種。唐臨看到縣裡的監獄關押著十幾個囚犯,他們犯的罪並不大,但是被關了很長時間。眼下耕種在即,正是用人之時,唐臨向縣令申請暫放囚犯回家,讓他們趁機播種,但縣令沒答應。

唐臨說:「您如果有疑慮,由我承擔所有的責任。」縣令這才准許。唐臨把囚犯全部召來,與他們約定了歸期之後,釋放他們回家,幫助家人耕田。囚犯感恩戴德,春耕結束後,囚犯全都按時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釋放三千冤囚 寬恕待人

唐臨官居顯要,生活卻很節儉,平日清心寡慾,不置辦房產,穿戴用度都很簡單素樸,並且有容人過錯的雅量。

唐臨升任紀檢部官員,奉命到嶺外審查獄情,在交州一地,就釋放了三千名冤囚。唐臨不僅待囚犯寬容,待家僮也如此。有一次,唐臨想去弔喪,要家僮回家取一件白衫。家僮拿錯了衣服,因為害怕,不敢去見他。唐臨知道後,叫來家僮說:「今天我身體不適,不適合哀傷哭泣,先前叫你取白衫,就不用去取了。」

一天,唐臨命下人煮藥,煮藥的人沒有按照醫囑熬藥,把藥熬錯了。唐臨知道後,說:「現在天氣陰暗,不適合吃藥,就把藥扔了吧。」唐臨沒有追究下人的過失,也不對外宣揚。

斷案公正 死囚心服

唐高宗李治即位後,唐臨擔任大理寺卿。有一次,唐高宗親自複審死囚。前任大理寺卿判決的案子,死囚都是咒罵叫屈,嚎叫喊冤;只有唐臨判決的死刑案,死囚都沒有任何異議。高宗覺得很奇怪,查問原因。死囚說:「確實是我自己犯下的死罪。唐大人的判決,沒有冤枉我,我也斷絕了上訴的意願。」高宗感歎道:「審案者原本就應該如此。」

唐臨常年從事司法工作,審理刑獄案件,見過形形色色的犯罪記錄。為了勸戒後人,他蒐集了大唐國中的真人真事,或者聽來的一些故事,將它們記錄下來,作為後人的參考,以此感化人心。《冥報記》由此而來。此書刊行後,在歷朝歷代廣為流傳。@*#

參考資料:
1. 《冥報記.序》
2. 《舊唐書.列傳第八十五》

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