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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副總統選罷法通過 不同政黨可共推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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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九日電) 攸關明年大選多項敏感議題的台灣正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獲立法院三讀通過,除經表決封殺台聯所提「台生條款」,也一併通過多項規範不同政黨聯合競選的法條,為「連宋配」取得法源;同時為配合掃除黑金政策,修正條文並增列政黨連坐條款,使政黨需為所屬候選人負法律責任。

根據新修正條文,不同政黨共推一組候選人,應檢 附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順序,同一政黨也不得推薦兩組以上候選人;至於候選人宣傳品,應同時載明共同推薦之所有政黨名稱,並由政黨推薦書所填順序首位之政黨負責處理推薦事宜。

在政黨連坐罰則方面,本次修正除強化排黑條款,增列多項候選人資格限制,並增列政黨辦理總統、副總統提名作業如涉及賄選,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之虞者,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外,還特別增訂若政黨推薦候選人經判刑確定,該政黨也將連坐處分,處以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新修法條特別明定,選舉期間競選廣告必須明載政黨或候選人姓名,競選活動使用擴音器則不得製造噪音,每日上午七時或下午十時後不得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

在民調公佈規範方面,新修條文除維持選前十天不 得公佈、引用民調外,自選舉公告之日起到選前十天之日止,民調發布需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正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由於歷經多次協商,國民親三黨立場趨於一致,因此台聯要求非台澎金馬出生不得競選正副總統的「台生條款」,乃至於候選人欠稅不得參選的限制條款,紛紛在表決時落敗而無法通過。台聯杯葛的不同政黨參選規定,也在表決後順利過關,為連宋配順利取得正式法源。

不過在台生條款的表決過程中,除台聯黨團外,包 括蔡同榮(嘉義市)、林重謨(台北市)、藍美津(台北市)、王淑慧(台北縣)等民進黨籍立委還是堅持投下贊成票。至於欠稅條款方面,則在遭到否決後引發部分泛綠立委的鼓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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