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傅國涌:黑幫”的“公信力”從哪里來?

傅國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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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据求是雜志社主管的《小康》雜志(2004年第11期)報道,河南光山縣法院辦公室的人不無沮喪地對記者說:“去年光山縣一共審結了4000余起案件,執行結案的只有1000余起。”在堂堂法院執行無效的情況下,“請黑幫”已成為家常便飯,“黑幫”也定下了許多規矩,比如替人要賬,根据要款的難度、數額、對象等等實際情況,報酬從20%到50%不等。要賬時“黑幫”也不是一上來就是赤裸裸的暴力,而是先禮后兵,有公式化的“三步曲”,第一步是下通牒,限定還款日期;如果欠賬者逾期不還,黑幫第二步會采用恐嚇、騷擾手段;如果對方仍不就范,第三步就會動用暴力手段,毆打甚至綁架等。由于有非法的暴力手段作后盾,黑幫的“執行率”很高,失手非常罕見,不僅由此打開了“市場”,而且在“執法”方面确立起了在公眾心目中微妙的“公信力”。當地公安局的負責人也向記者透露,在民間糾紛中找黑幫和打官司的比例大概是一半對一半。

“黑幫”在光山縣的盛行,并得到普通民眾的認可,建立起微妙的“公信力”,不僅是因為法院、公安這些司法、執法机构的效率低下、執行不力,而且在相當程度上折射出老百姓對這些國徽高懸的机构的不滿,司法腐敗使社會失去了公正性,當民眾不可能在八字衙門尋求到公正的時候,他們就會轉而到民間的力量哪怕是“黑幫”尋找這樣的公正,盡管要付出相當的代价,但在兩者之間,他們宁愿選擇后者,這就不能不令人深思。

民眾的認可成了黑社會胜利進一步膨脹的潤滑劑或推動力,只要通過正常的司法、行政渠道無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利,黑社會存在的基礎就不會消亡。自20世紀末以來,一些有良知的學者一直發出忠告,要警惕基層政權的“黑社會化”,但像光山縣這樣不找法院(或公安)找“黑幫”的現象還是罕見的。這個動向值得引起學術界、輿論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一個正常的社會是不可能仰仗黑社會來維護的,民眾權利的可靠保障也不可能在黑社會那里最終獲得,只有一個健全的制度才有可能保障人類的安全、生命和幸福。當法院、公安的“公信力”不如“黑幫”之時,這個地方政權也就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之中了。

此外,我相信河南光山縣的現象不是一個孤立的特例,在全國其他地方,“黑幫”勢力的抬頭,并在社會社會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當然,“黑幫”畢竟是“黑幫”,它手里的暴力是無法約束的,對社會的危害性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消失。基于這一判斷,我感到對光山縣“黑幫”的“公信力”也不容樂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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