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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徵文】人性、人權與政權

朱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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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人是生而自由的,人的自由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本質特徵。人之所以高貴,不是因爲人有不同於動物的形體特徵,而是因爲人有高級思維能力。人的高級思維能力使人有了無限的思維空間。人類的思想自由是人類一切創造力的源泉。先有思想自由,人類才能創造出自由的物質生存空間。

人是生而自由的,意味著著自由是人類社會和個人的終極目標。啓蒙思想家梅因曾說:“整個人類社會的歷史,不過是從身份到契約的歷史”。在權力世襲的社會中,人被貼上身份的標簽,妨礙了彼此之間的交往。而訂立契約的基礎是雙方平等、自願,也就是自由。這一從“身份”到“契約”的歷史,正是人類不斷地爭取更加廣泛的自由權的歷史。

人是生而自由的,同時意味著人的一種普世價值。在自由世界裏,不同種族、宗教、民族、國家和社會團體之間的人們可以和平共處。否認人的普世價值,必然導致種族歧視和階級鬥爭,導致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侵略,一個民族對另一個民族的壓迫和剝削。

人類社會應該有一個共同的目標,這個共同的終極目標是“自由世界”還是“大同社會”?最近三個世紀的世界歷史已經作了回答。

在自由世界裏,承認人性中“惡”的一面,主張人類需要救贖。同時,主張個性應該得到充分的發展。個性的充分發展是以人人享有自由爲前提的,但是,人們行使自由權不應該損害他人的合法正當利益。因此,必須用法律保障基本人權。

在大同社會裏,認爲人性本質上是“善”的,主張“天下爲公”,消滅一切私有制,所有的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平均分配。爲了社會的大同,必須消滅人類各階層的差別,以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差別。然而,這種大同社會的理論基礎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它認爲人的根本屬性是人的階級屬性,忽視了人的宗教、種族、民族等其他社會屬性;它主張建設大同社會,卻又努力深化階級差別,並誇大地宣揚階級鬥爭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這本來就是相當荒謬的;最致命的是,這種大同社會是以犧牲人的個性爲前提的,而人若失去了個性,其實也就是失去了自由。

自從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社會主義陣營瓦解,共産主義國家紛紛摒棄“大同社會”的幻想,而加入“自由世界”的陣營。中國成了唯一的一個社會主義大國。如今,那個一貫“偉大、光榮、正確”的共產黨在中國又有什麽作爲呢?

“政教分離”是現代文明國家的標誌之一。因爲宗教一旦與世俗的政權結合,世俗的政權必然沾汙宗教的純潔。今日的中國,傳統的宗教不是被推翻打倒,就是被嚴格管制起來,沒有人再相信宗教的純潔了。然而,另一種“世俗宗教”——馬克思主義卻趁虛而入,悄悄地竊取了憲法中的“寶座”,要求整個中華民族去把它作爲唯一的客觀真理而加以膜拜。不過,這種卑鄙的偷竊行徑不可能不被世人發覺,所以,今日中國人的字典裏,再沒有哪個詞象“馬克思主義”這樣令人作嘔、令人深惡痛絕了。

“黨政分離”是現代文明國家的又一標誌。因爲如果一個政黨長期地與國家政權結合,必然導致權力的高度集中,繼而導致權力腐敗。今日中國的憲法依然明目張膽地寫著,只有中囯共產黨才能執政,只有中囯共產黨才有能力領導中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然而,正是這種厚顔無恥的獨裁專治和自我標榜,導致了今日中國司法與行政的腐敗,“權大於法”的現象令老百姓怨聲載道。

共產黨到底“領導”中國百姓取得了什麽樣的建設成就呢?且不說城鄉收入差別加劇,東西部貧富懸殊,能源危機等問題,透過每年6%的經濟增長的表面繁榮,我們可以看到中國人那掩蓋不住的信仰危機和道德危機。

90年代初一種以“真善忍”爲普世價值的和平宗教組織——法輪功在中國迅速崛起。短短幾年內,法輪功修煉者遍部全國,並傳播到海外幾十個國家。法輪功的興起不是偶然的,它是長期受單一意識形態控制的中國人民渴望思想自由,尋找、探求人的普世價值的一種努力和嘗試。

然而1999年7月,在經歷一次和平請願事件之後,這個和平的宗教組織竟然被“中共”和政府當局宣稱爲“邪教”,並加以取締。數十萬法輪功學員被拖進監獄、勞教所和轉化班進行強制地“洗腦”,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失去了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通信自由、遷徙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並承受著失去工作和學業等來自家庭和社會方方面面的壓力。

“法輪功事件”再次告訴世人,人權在獨裁政體下是多麽的脆弱!自由對於廣大中國百姓來說,是那樣的可望而不可及!!法制在中共領導人的“以德治國”的欺世謊言中再一次遭到踐踏!!!

爲什麽自由與人權對於中國人來說,是如此的遙不可及呢?原因就是中共這個紅色的惡魔操控制著整個國家機器,並自詡只有它可以代表中國人民,它就是中國人民;這個紅色的惡魔爲了實現它的長期一黨專制,不惜調動整個國家機器、新聞力量、甚至學術圈子來爲它作“打手”,爲它作“辯護人”;這個紅色的惡魔在舉目環球、陷入全面孤立的局面後,已經變得更加喪心病狂,它要消滅一切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消滅一切的新生政治力量。

“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和發展權”,這是中國政府對付西方輿論的最佳“擋箭牌”——當然也是中國政府對世界人權事業的最偉大貢獻——它把“人權”這一個人所享有的個體性權利與一個國家或民族的生存發展權混同起來,目的就是不想讓中國人看到人權的本質,要把世人的注意力從中國殘酷的人權現狀中轉移開去。因爲在“人權首先是生存發展權”的理論下,哪怕是發生了象鎮壓“法輪功”這樣大規模侵犯人權的事件,甚至哪怕中國再來一次“文化大革命”,政府照樣可以理直氣壯的說“中國的人權今年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人權與“生存發展權”是屬於不同的法律範疇的兩個不同概念。人權是以保障人性和人格尊嚴爲目的的,它本來應該是國內法的範疇。人們往往把國家憲法稱爲人權的保障書。只是到了近代,當人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人權的普世價值之後,人權的國際保護才提上議程。然而,即便在今天,人權的保護主要還是依據國內法。“生存發展權”則早已是國際法上的概念,它強調的是作爲國際法主體的國家或民族,有權獨立自主地按照其社會制度和經濟模式發展其國民經濟和社會文化。

面對西方社會不斷高漲的人權呼聲,中共領導人也終於“審時度勢”開始人權立法了。憲法中也堂而皇之地添入了“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的字眼。可是,保障人權的具體措施在哪里呢?中共領導人有沒有真的把保障人權當作一回事呢?我們從中共所雇傭的“打手”們的言論中可以看得出來。

目前中共所雇傭的“打手”——媒體與“政治性”學術圈——面對西方社會的人權呼聲和壓力,基本上是採取兩種手段加以回擊。一是,抓西方國家的小辮子,如利用美國社會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種族不平等、對伊戰爭中的不慎行爲等,大肆宣揚和渲染,說西方國家搞人權雙重標準。二是極力主張國家主權的絕對性。

自從人類進入二十世紀,國家主權的絕對豁免原則已經面臨很多問題,因爲它妨礙了世界人權的普遍發展、妨礙了國際商業交往的便利性等。很多國家已經主張國家主權應該受到限制,也就說採取國家主權的相對性原則。在人權的國際保護領域,也産生了限制國家主權、進行國際人道主義干預等新的國際法準則。然而,中國政府一再地強調國家主權的絕對性,對“人權高於主權”的構想加以全盤否定,其目的是什麽呢?原因在於,如果承認人權的普世價值,中國政府就必須象西方國家一樣發展人權事業,保障公民個人的基本人權;然而,如果給予中國百姓基本人權,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權利,中國百姓就會揭穿馬克思主義的謊言和中共專制統治的黑幕,最終危及中共的政權。所以,所謂的人權與主權之爭,本質上是人權與政權之爭。如果給予中國百姓人權,中共的政權就會傾倒;只有壓制、犧牲中國百姓的人權,中共的政權才能勉強維持下去。

中國人怎樣實現民主?靠政治體制改革。中國人怎樣實行法制?靠政治體制改革。中國的專家學者們都這樣回答。中國人怎樣才能贏得基本人權?答案同樣是靠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怎麽改?中國的專家學者們都很小心,點到爲止,不敢深入。爲什麽呢?還是因爲沒有言論自由、沒有基本人權。

政治體制改革到底怎麽改?答案很簡單,首先,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從憲法中刪去,真正實現“政教分離”;其次,取消中囯共產黨的特權地位,允許其他民主黨派自由發展壯大;由民主政黨負責組織群衆,通過群衆選舉産生國家領導人,並實現“黨政分離”這是第二步;最後,撤銷中共在各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中的“監督”機構,真正實現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門的獨立,並建立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門之間的彼此合作與相互制約的規範體系。

不開展政治體制改革,中國或許仍有一段時間的穩定,但是穩定不可能長久;開展政治體制改革,中國才能長治久安,中國人的人權才有最終的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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