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黨執政私權極度膨脹,自由就變成奴役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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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一個常態的現代化政治社會,有了執政黨,還應該有反對黨;有了權力政治,還應該有公民社會;社會的穩定和和諧,需要執政黨和全民的對立和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又相互妥協,受法治保障,又確保有民主。】

一個黨內部開會,當然可以閉門造車,沒有必要透露給社會公眾。

但是,若這個黨是執政黨,或號稱是全民黨,就不能繼續閉門造車了,而是應該開門迎客,就像現在流行的出租車車費漲價、水電費調價需要邀請公民代表聽證一樣,無孔不入的記者們可以隨時動手各種合法的手段進行無限制採訪,內容可以隨時上網。如果這個黨做不到這個,就意味著結黨營私,黨同伐異,並有可能成為這個國家的專制黨,成為奴役人民的敵人。

請看「黨」的古體字怎麼寫:黨。《說文解字》稱「黨,不鮮也。從黑,尚聲」。而在中國歷史上,黨則有「朋黨」之稱,有貶義。孔子還說過「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論語》•述而第七))有注稱「相助匿非曰黨」。今天,我們該如何理解這個被稱為「尚黑」的「黨」字呢?「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不透明的黑幕」、黨在偏袒或隱匿「黑」的一面呢?

現在社會,一個執政黨,有黨產,有機關,有組織人事,也就應該有讓法律和公眾監督的透明度。一個健全的政治體制,一定有公開的制度來確保這個黨是在法律和公眾監督下運轉的,而不是在神秘的黑幕中運轉。黨產就是黨產,國家財產就是國家財產,公民私有財產就是公民私有財產,上帝的歸上帝,愷撒的歸愷撒。黨不能處處以國家的名義,以人民的名義,化公為私,任公私混為一談,任領導人坐享其成。

一個執政黨中央,當確保一切公開和公正的法律和政策成為執政黨與全民之間所訂立的契約,執政黨承諾的,就應該切實履行,否則違約就意味著下臺。但同時,如何保證全民為執政黨履約創造條件,或不搗亂呢?就是用法律來保障,來制約。也就是說,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全民,都是相互制約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到底誰在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之間平衡呢?就是分權的立法、行政、司法,以及新聞自由(第四種權力)。杰斐遜說,最終的安全是在新聞自由當中。這個安全是國家的安全,也是公民的安全。我知道江澤民和溫家寶都知道美國有一個著名的「獨立宣言」,杰斐遜就是發起人之一,可是我們國家的執政者是否能夠切實活學活用具有普世價值的「獨立宣言」呢?或者我們中國何時才有由全民公決的「人權宣言」呢?

有人說,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中國的,也可以是全球的;美國的,也可以為中國所用。比如「獨立宣言」的重點就是普世價值:統治者(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建立新政府,以增進民眾的安全和幸福。當政府濫用職權、巧取豪奪,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有責任)讓這個政府下臺。當然,一切是以和平的方式,和諧社會應該反對一切暴力,無論是執政黨先動手的,還是民眾先動手的。

對於美國來說,沒有「獨立宣言」就沒有美國獨立;而對於中國來說,既然國名有「共和」兩字,政權是人民的政權,就應該實行憲政,也就是聚精會神搞民主憲政建設,一心一意謀公民社會發展。如果一個共和國,談人權就是自由化,就是親美;推崇憲政,就是威脅執政黨,就是分裂國家,那麼這就在顯示這個執政黨領導的國家是專制極權國家,其權力者的私欲極度膨脹,政權為掌權者自己手里的泥巴,人民的自由變成人民被奴役。雖然國家是獨立自主的,但人民絲毫感受不到自由和民主,更覺得是失去了真實和幸福。

一則「巴別塔」的經文寫道,有人要建一座巨城和一座巨塔,要通天,要揚自己的英名,主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於是主變亂了他們的語言,不讓他們成功,不讓他們私欲膨脹,為所欲為。如果一個執政黨的領導人,權力不受到任何干涉,他自然要專制極權,私欲膨脹,為所欲為,禍國殃民。中國古代和近代歷史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比如白骨累累的萬里長城就是秦始皇的巴別塔,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就是毛澤東的巴別塔,甚至對生態和環境構成潛在威脅的長江三峽,未來就有可能被驗證是水電專家型領導人李鵬的巴別塔。或許,還有更多的權力膨脹者的巴別塔,正在夜以繼日地建設著,威脅著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會和諧……

沒有憲政,沒有被制約的權力,而且統治者(政府)的權力無須經過被統治者的同意,沒有公民社會,人民就不是公民,人民只能說是被奴役的被壓迫者。在掌權者的權力壓迫下,領導人可以自始至終地光鮮做人,享受特權的好處,而奴隸們則從來不能抬起頭、直起腰做人。

一個常態的現代化政治社會,有了執政黨,還應該有反對黨;有了權力政治,還應該有公民社會;社會的穩定和和諧,需要執政黨和全民的對立和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又相互妥協,受法治保障,又確保有民主。

一個國家,只有重視自由、人權普世價值,這樣的國家才能得到全民的真正支持。這樣的國家,也不會大起大落,更不會有其權力者的私欲極度膨脹的機會和可能,就不能讓公民的自由變成公民被奴役。

前捷克總統哈維爾說:「民主不只是一種體制,而更是一種精神,一種人類的才能,一種目的與理想,體制存在的目的是服務它們。」前工人出版社總編輯何家棟在為崔衛平教授所譯、波蘭人亞當.米奇尼克著作的《通往公民社會》作序時說,「在社會的兩極之間,存在著一個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間地帶,或者可以稱為模糊地帶。一切矛盾沖突都在這個地帶通過交流、對話、較量、互相滲透、融合、轉化,變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另一種東西。這是一種合力作用的結果,誰也沒有被吃掉,誰也沒有被清算,可以說,中間地帶就是促進妥協的地帶,促進合作而不是分裂的地帶,中間地帶越擴大,兩級地帶越縮小,社會也就越穩定、越安全。妥協實現之日,民主就誕生了。」所以說,這個國家就不會有執政黨領導人以國家和全民的名義建設揚自己名的巴別塔了,國家就可以保護公民的人權了,人民的自由也就成為國家的榮耀了。

人民享有自由,與建立起獨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和保障新聞自由(第四種權力)的「共和」國家共舞,政府和公民的和諧就在其中,這個和諧就是雙贏,執政黨也贏了,人民也贏了,國家還有不強大的可能嗎?!

--原載《議報》第221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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