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党执政私权极度膨胀,自由就变成奴役

昝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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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一个常态的现代化政治社会,有了执政党,还应该有反对党;有了权力政治,还应该有公民社会;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需要执政党和全民的对立和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又相互妥协,受法治保障,又确保有民主。】

一个党内部开会,当然可以闭门造车,没有必要透露给社会公众。

但是,若这个党是执政党,或号称是全民党,就不能继续闭门造车了,而是应该开门迎客,就像现在流行的出租车车费涨价、水电费调价需要邀请公民代表听证一样,无孔不入的记者们可以随时动手各种合法的手段进行无限制采访,内容可以随时上网。如果这个党做不到这个,就意味着结党营私,党同伐异,并有可能成为这个国家的专制党,成为奴役人民的敌人。

请看“党”的古体字怎么写:党。《说文解字》称“党,不鲜也。从黑,尚声”。而在中国历史上,党则有“朋党”之称,有贬义。孔子还说过“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论语》•述而第七))有注称“相助匿非曰党”。今天,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个被称为“尚黑”的“党”字呢?“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透明的黑幕”、党在偏袒或隐匿“黑”的一面呢?

现在社会,一个执政党,有党产,有机关,有组织人事,也就应该有让法律和公众监督的透明度。一个健全的政治体制,一定有公开的制度来确保这个党是在法律和公众监督下运转的,而不是在神秘的黑幕中运转。党产就是党产,国家财产就是国家财产,公民私有财产就是公民私有财产,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党不能处处以国家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化公为私,任公私混为一谈,任领导人坐享其成。

一个执政党中央,当确保一切公开和公正的法律和政策成为执政党与全民之间所订立的契约,执政党承诺的,就应该切实履行,否则违约就意味着下台。但同时,如何保证全民为执政党履约创造条件,或不捣乱呢?就是用法律来保障,来制约。也就是说,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全民,都是相互制约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到底谁在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平衡呢?就是分权的立法、行政、司法,以及新闻自由(第四种权力)。杰斐逊说,最终的安全是在新闻自由当中。这个安全是国家的安全,也是公民的安全。我知道江泽民和温家宝都知道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独立宣言”,杰斐逊就是发起人之一,可是我们国家的执政者是否能够切实活学活用具有普世价值的“独立宣言”呢?或者我们中国何时才有由全民公决的“人权宣言”呢?

有人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中国的,也可以是全球的;美国的,也可以为中国所用。比如“独立宣言”的重点就是普世价值:统治者(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政府,以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当政府滥用职权、巧取豪夺,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有责任)让这个政府下台。当然,一切是以和平的方式,和谐社会应该反对一切暴力,无论是执政党先动手的,还是民众先动手的。

对于美国来说,没有“独立宣言”就没有美国独立;而对于中国来说,既然国名有“共和”两字,政权是人民的政权,就应该实行宪政,也就是聚精会神搞民主宪政建设,一心一意谋公民社会发展。如果一个共和国,谈人权就是自由化,就是亲美;推崇宪政,就是威胁执政党,就是分裂国家,那么这就在显示这个执政党领导的国家是专制极权国家,其权力者的私欲极度膨胀,政权为掌权者自己手里的泥巴,人民的自由变成人民被奴役。虽然国家是独立自主的,但人民丝毫感受不到自由和民主,更觉得是失去了真实和幸福。

一则“巴别塔”的经文写道,有人要建一座巨城和一座巨塔,要通天,要扬自己的英名,主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于是主变乱了他们的语言,不让他们成功,不让他们私欲膨胀,为所欲为。如果一个执政党的领导人,权力不受到任何干涉,他自然要专制极权,私欲膨胀,为所欲为,祸国殃民。中国古代和近代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比如白骨累累的万里长城就是秦始皇的巴别塔,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就是毛泽东的巴别塔,甚至对生态和环境构成潜在威胁的长江三峡,未来就有可能被验证是水电专家型领导人李鹏的巴别塔。或许,还有更多的权力膨胀者的巴别塔,正在夜以继日地建设着,威胁着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和谐……

没有宪政,没有被制约的权力,而且统治者(政府)的权力无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没有公民社会,人民就不是公民,人民只能说是被奴役的被压迫者。在掌权者的权力压迫下,领导人可以自始至终地光鲜做人,享受特权的好处,而奴隶们则从来不能抬起头、直起腰做人。

一个常态的现代化政治社会,有了执政党,还应该有反对党;有了权力政治,还应该有公民社会;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需要执政党和全民的对立和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又相互妥协,受法治保障,又确保有民主。

一个国家,只有重视自由、人权普世价值,这样的国家才能得到全民的真正支持。这样的国家,也不会大起大落,更不会有其权力者的私欲极度膨胀的机会和可能,就不能让公民的自由变成公民被奴役。

前捷克总统哈维尔说:“民主不只是一种体制,而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人类的才能,一种目的与理想,体制存在的目的是服务它们。”前工人出版社总编辑何家栋在为崔卫平教授所译、波兰人亚当.米奇尼克著作的《通往公民社会》作序时说,“在社会的两极之间,存在着一个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间地带,或者可以称为模糊地带。一切矛盾冲突都在这个地带通过交流、对话、较量、互相渗透、融合、转化,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另一种东西。这是一种合力作用的结果,谁也没有被吃掉,谁也没有被清算,可以说,中间地带就是促进妥协的地带,促进合作而不是分裂的地带,中间地带越扩大,两级地带越缩小,社会也就越稳定、越安全。妥协实现之日,民主就诞生了。”所以说,这个国家就不会有执政党领导人以国家和全民的名义建设扬自己名的巴别塔了,国家就可以保护公民的人权了,人民的自由也就成为国家的荣耀了。

人民享有自由,与建立起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和保障新闻自由(第四种权力)的“共和”国家共舞,政府和公民的和谐就在其中,这个和谐就是双赢,执政党也赢了,人民也赢了,国家还有不强大的可能吗?!

--原载《议报》第221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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