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律師:中國的法庭不是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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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訊】克萊夫.安士利先生是加拿大律師、中國法律問題專家、上海復旦大學客座教授。他在多倫多第一次英文九評共產黨學術會議上做了「白馬不是馬,中國的法庭不是法庭」的精彩演講。下面是演講全文(根據錄音整理)。

我今天主要談一談有關中國的法律系統更準確的說是中國的司法系統,和加拿大政府對於這一法律系統的塗脂抹粉以及在加拿大宣揚的中國司法和總體人權正在大有改善的完全錯誤的說法中所充當的角色。然而沒有比事實更真實的了。

談到中國的法律系統,我不得不把他和一個故事聯繫起來。十九世紀末,一天, 一個儒家學者和他的學生坐下來談論哲學方面的話題,一個學生提出問題說「我想知道您是怎樣看待西方文明的?」 老學者用了幾分鐘,先是打坐,反復思考,然後陷入深思,最後他說「我想那將是一個非常好的主意」。關於一些人問我如何看待當今中國的法制系統,我想這也是 我的回答吧。我想這是一個極好的想法,就是中國政府應該及時地,沒有任何拖延地實施一套法律系統,但是他們沒有。關於這些我確實有好多幻燈片可以展示給大 家。有一些我會快速瀏覽,不加過多評論。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我們提到的中國的法律系統是否有所改善。我曾經密切地參與了一個重要的難民案件,可能你們中的大多數都聽說過了,就是 在溫哥華的賴昌星案。案件的重點是中國把賴昌星劃為中國歷史上最大的罪犯並要求加拿大政府把他綁成像聖誕火雞一樣押送回中國,這樣他就會被殺掉。在過去幾 年,加拿大政府曾經跟隨中國,按照從北京下達的指示照做,但不幸的是法律在加拿大制約著政府。我們的加拿大政府在他們按照中國政府的指示操作前不得不經過 加拿大法院審理。由於從這個案件中引發一些事情以及關於法律系統重大的焦點問題,我被選為賴昌星案件的專業見證人,當然不是證實他是好人還是壞人,也不是 證實他在中國是犯了罪還是無辜,問題在於他是否有權擁有一個平等的審判過程。

當特別法庭問我這個問題時,我回答說他可以有,但如果他有,他將是第一個人,因為在中國刑事法庭沒有任何一個人曾經擁有這樣的平等審判。也許那裏的 法律將趕上我們, 也許賴昌星僅僅是幸運的一個吧。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他被遣送回中國,他生還的機會有多少?」 中國政府曾保證將不會判他死刑,並試圖通過說服加拿大法院遣送他回去。加拿大司法部提供的移民律師勾畫了一個經過徹底改革的中國法律系統的圖示,它宣稱我 們所有的對其不好的認識都是很久以前的了,現在每個人都有一個平等的審判機會並有一個正當的過程。至少有一整套優秀的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它們都是很 好的書面文件,這是事實或者基本上是事實。

但是問題是沒有一個法官曾經讀過,至少我所看到的,直到現在也沒有人有興趣去讀。這些事實似乎與司法系統沒有甚麼關係, 我已經跑題了。你們從不同方面取得很多的信息告訴你們他們這一系統正在取得真正的進步,處於領先的西方政府經常講你們不能期待中國會在一天內有一個十全十 美的法庭和法律系統。總體上說,他們僅僅從1979年才開始發展這些,羅馬並非一日建成。至少他們正在向正確方向發展,對吧?加拿大大使們曾經問過我這個 問題,我告訴他們說這個回答錯了。我用了14年時間在中國的法庭做訴訟案,我可以告訴大家,中國的法庭實際上比15年前後退了。他並沒有向正確的方向發 展,而且也沒有任何改善,中國的法庭從上到下帶有徹底的欺騙性。

中國的法律系統在如何飛速改進的看法還來自於另外一個來源,駐中國的外國律師。這裡存在的問題是,我們不是在談論同樣的事情。我是僅有 的兩名常年在中國的法庭做大量訴訟的外國律師之一。所有的其他人,我不確定究竟有多少,但至少有幾百個外國律師在中國。他們僅僅參與起草、談判和簽署合 同,給他們的客戶提供有關投資方面哪些中國政府允許哪些禁止的建議。從這幾點上來講,由於有很多法律的制定,法律系統還是有所改進並更加充實了。能夠很容 易的給客戶提供建議。

但是我們要區分法律系統和司法系統。現在在法庭上發生著甚麼-在這一點上並沒有任何改進。法律的意義,你們一定要明白,當你談論中國的法院,無論中國是否有法治,法律對於中國政府來說,簡單的講,就是一系列被公開公佈的 法律規定用以告誡他的人民去遵守而不是政府。這並不是法治(RULE OF LAW), 而是法制(RULE BY LAW)。他們沒有法治的概念。法治意味著法律有最根本的權力,如果政府的領導權超越了法律,憲法律師可以去法庭上訴政府,法院可以判決那條規定是違反憲 法的,因為法律遠遠高於領導人。 而我們在中國看到的是法制(RULE BY LAW)。

這些法規絕對的和永遠的是由一些中共內部所謂高於憲法的領導人規定的。 如果他們在上週公佈了一條法規,他們在這週改變了主意,沒有關係,他們只要不再承認那條規定就行了。皇帝統治系統仍舊完好無損地保留著。當我們談論法治或法制,或者說是人治,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正是人治,法律條文可以通過由這個皇帝隨意地和任意地更改。

我再來談一談法院的腐敗現象。這張圖只是用來象徵初期訴訟過程中法官中存在 的一個事實,即把錢送到法官手上的腐敗仍然存在。法官平均每個月的工資是$250美金,但平均年收入卻超過$120,000美金。一般對法官的賄賂存在於 訴訟初期階段,在沒有海外利益和(共產)黨的利益不牽扯其中的個體中國公民之間的訴訟過程中。但是如果我們來看一看刑事審判系統,如果你有機會參加過其中 一個,你會發現他們看似像真正的審判過程,真正的法官。他們穿著長袍。他們過去不是,過去他們穿軍事制服,他們發現那樣形象不太好,所以他們現在改成像正 式法官的穿著。有檢舉人,有辯護律師,有證人,有雙方辯護律師檢查對方證人的證詞,他們將接收的材料讓三個法官去細讀。大多數案例,他們看起來都很認真對 待,但不是所有的。

當我在中國有一次審案,一個法官,在兩個固定的日子,觀眾在這裡,法官坐在那邊,律師在他們前面辯論,在那兩天,他們坐在椅子上轉來 轉去,心不在焉的看著窗外,主法官也在擺弄他的手機。 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比較善於麻木的回應別人。 當審判結束後,法官的任務也隨之結束。由於法官並不做出判決,那只是給公眾看的。

但是實際上真正的判決是由一組叫做司法委員會的人來做決定。他們通常坐在屋子後邊看不見的地方,在這幅圖片裡是7個人,通常不止,取決於法庭大小。 這些人坐在屋子後邊,聽從於共產黨的代表,從黨代表那裏得到黨想要法官如何去審理案件。他們這些人才是作出最後審判案件的人。他們將會坐下來一個下午,或許每週三下午,將25個案例一次一起判決。但是他們在做這些之前從來沒有上過法庭。他們沒有聽過事實證據,沒有聽過證人陳述,他們甚至沒有讀過案件的文件。

你或許會問我是怎麼知道的,我知道這些是因為我在中國呆了很久了,我有一些好朋友就是司法委員會成員,他們是不錯的人,不然他們也不會成為我的朋友,但他們是缺乏勇氣與道德的人。他們坐在那裏卻不說些甚麼,但是他們告訴我他們甚至不去瀏覽一遍文件,他們甚至不去討論案件的事實或者與此有關的相關法律。

有一類案件全部都經過討論,就是中國一方起訴外國一方。這時在所有的案例中所討論的是中國一方作為原告的財政情況和他們多麼急需錢。「中 國法院的判決是由它的政治決定的而不是由它的法律」這已經是一個口號了,你會聽到全國所有的法官和律師都這樣講,你個人也會經常遇到,當然含義也很明顯。 無論你如何培訓法官,無論你做些甚麼,這是中國法律系統最基本的問題。也就是說,中國最主要 的腐敗形式,就是任何一級法院都是被中共完全控制著,法官的選拔和罷免由中共決定。理論上講,如果你看管理法,法官應被各自相應等級的人大議員選舉產生, 但就像我們剛剛看到的,人大也是形同虛設的委員會,是個橡皮圖章,司法委員會才是做出最後判決的。

中共政治理論家每週要給法官上課,告訴他們一些事情,比如當你們審案時要 依照法律,但最重要的是考慮你的裁決對社會和政治的影響。按照人民檢察院制度,法院都在檢察院的領導下,也就是在檢查員的領導下。所以有人問我是否可以讓 賴昌星在中國贏得公平的審理,我們所看到的是即便僅僅從理論和法律角度來看,你將會在法院的檢查員擁有超越法庭的監督權之下被審理。

這是一位在中國高等法庭任職許多年的我的一位老朋友講給我的。他特別地告訴我說江和李鵬告知最高法院院長,通告他哪些案件要將出爐,並且告訴首席法官甚麼樣的結果是他們所期待的。

我要講的最後一件事是,在1999年,曾有一個通告從中央傳達至下面的法院:如果國外方和中國方發生爭執,各級法庭要確保你們的判決符合 國家利益。曹斯原是一個非常出名的法律學者和律師,但他結果卻被關進中國的監獄一段時間。他也是法律教授。這是他的論述:「對於外國方來說要想在中國的法 庭贏得對於中國方的案件是絕對不可能的。」我認為他說的太絕對了,不完全正確。只有99%正確。

我有一個更準確的就像聖經裡的陳述就是一個外國方要想在中國的法庭贏得案件比讓一頭駱駝穿過針眼還難。或許,並不是外國人經常輸,也有偶爾1%贏的,否則中國對他們的法律系統會覺得很難堪。他們做的一些事情已經在國際被曝光。所以他們需要有幾次讓西方人贏的例子作藉口。對於個別西方人贏的案件,並不在於法律是否真的在他們一邊。

再來引述一段加拿大法院Aerodyte律師的一段話:「中國的法庭之所以有100%的宣判有罪率是因為中國的警察和檢查員都十分的認真,他們從來不出錯誤。如果他們不完全確信被告是有罪的,他們從來不開庭。」

這幾張幻燈片可以看到中國刑事法院的真實面目。這些人非常小心,從不犯錯誤,不像加拿大的David Milgards, Paul Martins, Donny Marshals等等,這些中國人很小心,他們有時搜索整個村莊,一次會逮捕3000人。他們有很多死刑,有時從逮捕,判刑,到執行死刑僅需要一週,但他們從不像加拿大政府那樣犯錯誤。

這個幻燈片是關於死刑前的遊街。這是很典型的,他們願意在國家節假日像新年,國慶期間執行很多槍決。當他們做這一切時,各個城市將命令學生,高中生前去參觀。

這是一張25到30人被執行死刑非常常見的圖片。在摩托車旁還有幾量發動機還在開動著的救護車為的是及時取走死刑犯的器官,因為中國政府大大地進行器官販賣貿易。他們多數賣給外國收購者和中國上層高官。

這張幻燈片是關於賴昌星的案件。信是來自於Alan Rock,值得注意的是保留了Esta Resnick 律師的客戶是加拿大移民局。理論上講,除了移民部與其他任何政府部門都不相干。但這卻有一封來自政府工業部的信,講對於中國和加拿大未來外交與貿易關係的直接影響。

商業社區?我想我沒有時間再講他了,但你們應該清楚的是Nortel和中國公安的實質上的合資夥伴關係,Nortel提供給中國公安監視技術,而且據稱是為監視法輪功學員而特殊設計的。就講這麼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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