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在台共犯 二十一人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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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年6月間在高雄查獲詐騙集團在台灣的成員邰大任,警方當時查獲詐騙集團收購來的人頭帳戶兩百多個.清查發現嫌犯跟大陸地區的詐騙集團合作,負責在國內各大報刊登廣告,大肆收購金融帳戶及人頭電話,提供做詐騙錢財所用.

警方持續追緝,過去三個月內一共逮捕詐騙集團共犯二十一人,估計還有三十名共犯在逃.據承辦員警表示:這個詐騙集團以電話、簡訊或是網路訊息等方式,假裝各種名目,像是「家人遭綁架」、「兒女向地下錢莊借貸」、「信用卡被盜刷」、「色情廣告」、「網路援交」以及「恐嚇取財」等各種手法詐騙,清查總共有兩百多人受騙,詐騙金額達數千萬元.

承辦員警表示:許多民眾多認為將個人銀行帳戶販賣或借給他人使用應該沒有刑責問題,但其實,如果賣給或借給的對象是詐騙集團,在法律民眾上也觸犯刑法詐欺幫助犯罪責,將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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