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海外連線報導

新加坡規範銀行發卡比台灣嚴格 但仍有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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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特稿)台灣最近因信用卡發卡浮濫等,衍生「卡奴」及修改相關法令議題。相較之下,新加坡對銀行發卡有諸多嚴格規範,制度較上軌道,但新加坡人普遍有「怕輸」心態,免不了還是有「卡奴」問題產生。

新加坡的人口約三百多萬,市場太小,銀行競爭相當激烈,無不以優惠、折扣等爭取客戶;加上購物中心林立,島內缺乏其他娛樂,一般新加坡人最大的生活樂趣就是購物,每人平均擁有四、五張信用卡相當正常。

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統計,新加坡目前發卡超過三百八十萬張,平均每個新加坡人持有四點七張信用卡,持卡密度相當高。

在新加坡的信用卡市場中,目前以大華銀行(UOB)擁有一百萬名持卡客戶,領先群雄,另兩大銀行星展銀行(DBS)和華僑銀行(OCBC)則分別以七十萬和六十萬名持卡客戶,分居市場二、三名。

另外,外商銀行也在新加坡旺盛的消費市場分一杯羹,美國花旗銀行目前擁有超過五十萬名信用卡客戶。

不過,以法治嚴明著稱的新加坡政府,對於銀行發卡的規範卻相當嚴格。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從一九八三年以來,執行嚴格的信用卡管理條例,規定普通信用卡申請人的年齡不能低於二十一歲,年收入不得少於三萬新元(約新台幣六十萬元),信用卡最大授信額度也不得超過持卡人月收入的兩倍,且每張信用卡只能申請兩張附卡,發卡銀行授予持卡人的信用卡透支額度,與向同一客戶提供的個人貸款額,必須分開。

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導致新加坡經濟衰退及國內消費跌入谷底,加上政府為實現成為亞洲金融中心的目標,金管局於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頒佈信用卡修正條款,適度放寬相關規定。

新的條款規定,申請信用卡者必須年齡在二十一歲到五十五歲之間,且年收入至少須達三萬新元。年齡超過五十五歲的申請人,年收入也至少要達到一點五萬新元(約新台幣三十萬元)。

新規定也同意發卡銀行利用郵寄方式,把信用卡寄交至客戶手中,且持卡人為親友辦理附卡的數目,也不再只限於兩張。

但為規範市場與限制浮濫發卡現象,金管局宣佈對街頭推銷信用卡的限制,規定發卡機構從此不得在街頭推銷中,接受信用卡申請人的申請。

在白金卡和金卡部分,新加坡也比台灣嚴格。雖然各家銀行標準不同,但一般持有白金卡者月收入須在一萬新元(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金卡持有人月收入須在五千新元(新台幣十萬元)以上。

此外,政府也對違法者重罰。銀行、金融發卡機構及持卡人如果違反條例,都會處以重罰。

一位待過台灣、目前在新加坡三大發卡銀行之一工作的資深銀行人就說,雖然新加坡積欠信用卡債的循環利息約是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遠比台灣的百分之二十來得高,但事實上政府透過相關規範,確實讓信用卡市場較為穩健,平均呆帳率低於百分之十。

根據金融管理局的資料,新加坡二OO三、二OO四年的信用卡逾期未還款的比率約為百分之五點八,和美國差不多,遠低於南韓與香港。

不過,雖然政府規範嚴格,但新加坡人普遍有「怕輸」心態,人人都盼擁有信用卡、共管公寓、汽車和體面高收入的職業,還有一張鄉村俱樂部會員卡等成功人士「五大標誌」,「卡奴」和破產案件仍有攀升趨勢。

新加坡教育部長兼金融管理局副主席尚達曼十月時曾指出,今年前六個月新加坡有一千七百五十九人破產,其中有六成是因拖欠信用卡債務而破產(債務超過約新台幣二十萬元),近八成是男性。

另外,新加坡消費者協會與信貸輔導機構的統計也顯示,新加坡有高達三萬人每人拖欠信用卡債金額超過兩萬新元(新台幣四十萬元)。

對上述現象,消費者協會和信貸輔導機構已經向政府提出建議,把「卡奴」納入政府為了輔導濫賭賭徒而要撥款一百萬新元(新台幣兩千萬元)推廣的公共教育中,希望能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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