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王敬之:革命

王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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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近百年來,在中華文字中,最常用的一組詞彙大概要數“革命”了。辛亥之後,“革命”就開始風光時髦起來,我還記得幼時看過一齣川劇之類的地方戲,一個丑角滿口“革命”,文不對題,惹得哄堂大笑,對革命諷刺得入骨三分,很有意思。後來愈來愈不對了,革命變得無比神聖也無比奧妙,但也無比普及,什麼都在前面加一頂“革命”帽子;政府、軍人、法院、醫院、學校、戲劇、歌曲等等上面都有革命兩字,這且不說,居然倫理關係上也有革命,諸如“革命夫妻”“革命家庭”之類。到此地步,“革命”只是好聽的形容詞而已,沒人再去理會它的本來含義了。

詞一好聽,大有用處。革命,革命,多多少少的荒誕事,莫不假“革命”之名而行。暴殄天物,說是革命的代價;草菅人命,說是為革命付學費;一片漆黑,說是革命在摸索前進;即使到了民不堪命的地步,也是為了革命,所以理直氣壯地號召大家咬緊牙關刻苦忍受。世界上還有比這更荒唐的嗎?革命目的本是為了大眾能過好日子,不然的話要革命幹什麼?

若按有文字的記載,中國倒是最早發生革命的國土。三四千年之前的“湯武革命”,推翻了桀紂暴政,所謂“拯民于水火”,數千年來一直為人津津樂道。人們樂的是:除暴安良,讓大家過上好日子。現在抽掉了這具體內容,光拿“革命”幌子搖旗吶喊,那就什麼壞事都假“革命”之名以行。

荒唐到了極點,就是強迫人人革命,不斷革命。愚弄民眾至此地步,實在太可惡、太可怕了。革命之所以可敬可貴,是由於少數幾個仁人志士敢於冒險犯難,不惜犧牲自己,為的是謀求大眾的安逸幸福。道理很簡單:誰有志革命,誰自己去刻苦冒險,絕對無權要挾別人陪著。這還是就真革命而言,若自己根本沒在革命,卻要大家為“革命”的口號去吃苦和犧牲,那更是卑鄙和罪惡!

革命,是好事,好字眼,但那應出於仁人志士的自願,正大光明的革命隊伍決不能脅迫別人革命;如有脅迫,必屬邪教邪黨邪組織。因此,任何自說自話的假設全民都熱氣騰騰地投身革命,以“全民革命”的假設來規定民生日用,那就是邪政治;而“反革命”居然成為施加在普通百姓頭上的一項罪名,則是假革命的大邪政。這項惡政不徹底拋棄,國家絕不可能走上正規,走上安定,走向統一。

一句話,中國到了今天這個地步,已經不是裝模作樣的革命所能挽救的了,唯一贖罪之道就是趕快放棄“革命”面具,徹底清算前輩“假革命之名所犯的種種罪行”,或許還來得及。要快,晚了悔也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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