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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中輟生 找到蒸氣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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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 「您家的小孩,我們幫您找到了,請來領回」;為防止少年誤入歧途,染黑變壞,警察奉命協尋中輟學生,一找到就通知家人領回;今年以來,卻頻頻發生「靈異現象」,搞得各地警察莫名其妙。

原來,有些警察找到中輟學生,明明人就在眼前,但是調閱相關紀錄,卻發現這名中輟生已經被別的警察單位尋獲。

春安「靈異現象」

「哪有這種事?難道我找到的是分身?」警察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然而,註記著「中輟學生XXX,於某年某月某日,由某警察單位尋獲」的紀錄,就擺在眼前,而且還有「家長簽名」為證。

一位警察想不通,一眼瞥見近期上演的動畫電影「蒸氣男孩」,猛拍腦門,自我揶揄叫道「莫非我找到的是『蒸氣男孩』!」他找到的中輟學生,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少年,當然不會是「蒸氣男孩」,那為何發生這種怪事?

說穿了,就是有警察作假啦!

協助找回與學校、家長失聯的中輟學生,是警察服務民眾的業務之一,也是警政署今年「春安」的主要重點工作,冀望能幫忙家長找回子女,團圓共度新年。

今年「春安工作」,台北市警方一舉找回七十多名中輟生,成績斐然,但事後發現,許多通報尋回的案件,都非台北市區通報的協尋人口,反而遠在台北縣、基隆、桃園等地區。其中,台北市警某個甲級分局,原本僅配六位需尋回的中輟學生,竟尋回廿多名,當中近廿名都是外縣市地區,甚至有些紀錄的尋獲地點,地址皆相同,經查還都是派出所旁道路,令人匪夷所思。

經了解、求證,發覺有部分竟是警員為了績效,根據電腦上的協尋資料,直接赴列為協尋中輟學生的家中,讓家長於「查尋中輟學生訪談紀錄表」內簽名。

「阿婆您好,我們是台北市XX警分局派出所警員,您的小孩是不是行蹤不明?」「對啊,已經好一陣子不見人了。」「是,那麻煩您這裡簽個名…」警員跑到少年家裡,唬弄年長的親屬,讓對方糊里糊塗簽名。這一簽名,資料上面就顯示,這名被協尋的中輟學生「找到了﹗」實際上,天知道人在何方!

既然「找到了」,協尋紀錄就會被註銷,家長還被蒙在鼓裡,而警員卻可據此向上呈報績效,不但可減輕警分局所承受的壓力,而且,每找到兩名,還可獲記一支嘉獎。

據悉,台北縣警局少年隊就發現好幾起「蒸氣男孩」案,問題很嚴重,因為尋獲「蒸氣男孩」的功獎,已被台北市警方核報,真正找到人的台北縣警方反而無法核報,真是「豈有此理」,員警當然跳腳!

不准跨區尋人

此事向警政署主管業務單位通報,警署也嚇一跳,馬上了解並通令各警局,不准再跨區至外縣市尋找中輟學生,以杜絕弊端。據悉,一手製造「蒸氣男孩」事件的警分局向上級解釋,說當初是警員打電話詢問家長,「發現」小孩已返家,才遠赴其家中,讓家長簽名註銷紀錄,一切都是為了「服務」民眾。

但許多案例顯示,家長被哄騙簽名時,小孩其實尚未尋獲,且事後才被台北縣警方尋獲;警分局的解釋,和實情有出入。由於尋獲過程有瑕疵,凡是「蒸氣男孩」案例,後來都被認定無效,並將績效註銷。協尋中輟學生,由校方陳報建檔,並與警方連線,警方針對和學校、家庭都失聯者搜尋;一旦尋獲,就帶回派出所作筆錄,通知家長簽名、領回,撤銷協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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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編故事 嬰兒變少年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警署針對協尋任務採取「有功無過」的獎勵措施,以免員警因懲處壓力之下,做出不當舉措;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僅尋找失蹤中輟學生出問題,連勸導深夜未歸少年,也曾發生虛構現象,仍然發生「蒸氣男孩」風波。

警察查獲有少年深夜未歸後,要填寫未歸少年資料,隨後將盤查的登記表呈報相關部門彙整,過濾後再交由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進行後續追蹤、輔導。

據悉,今年基層警員執行這項業務時為了績效,有些警員直接根據轄區戶口資料填寫,虛應故事,或找一些小孩資料填寫,甚至有些還要求查獲的深夜未歸少年,多說幾個同學資料給警員抄寫。基層警員卻不知,他們隨手填寫的「勸導暨街頭輔導少年」登記表,事後都被追蹤考核,根據登記表內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一一轉達其家屬,這時,虛構的資料就會被戳破。

今年一月間,台北市警方類似這類虛構的資料,相當嚴重,其中一名小孩無辜被列入紀錄後,家長相當憤怒,最後還是由民代居間調解、安撫,才讓事件落幕。

去年初,台北市警局派出所基層警員執行這項工作時,被查出警員將嬰兒也列入深夜未歸少年,令人駭異,在相關單位追蹤時,嬰兒的雙親才知還不會走路的寶貝,曾幾何時竟成為「問題少年」,憤而痛斥員警。

隨後,主導這項業務的台北市警少年警察隊加強查核資料,各警分局派出所主管並常告誡基層警員,這項業務填寫的資料,事後將會追蹤,提醒基層警員不能造假,但今年的春安工作這項業務,基層警員填寫的資料中,卻仍出現許多問題。

例如,某警分局轄內有五名失蹤的中輟學生,分局便須尋找五人,但可赴他轄尋找,不一定非得本轄對象。實施後,台北市警方發現有些派出所,苦苦尋找,連一個也沒著落,有些單位績效是百分之兩百,經查詢相關的資料,果然發現「大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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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輟生 50個警察搶

記者姚岳宏特稿

全民拚治安?找警察;抓色情?找警察;查仿冒?還是警察啦;協尋少年?當然也是警察囉。

台灣警方什麼都要做,什麼都要會,政府任一部門擬定新政策,第一個就想到抓警察來配合、協助、支援。

但是警察也不是萬能,一旦面臨無計可施,又必須仰承上級意旨時,搞個「蒸氣男孩」就成了其他同僚望塵莫及的終南捷徑。

文書業務可輕易帶過,但需要有明確人、事的績效,就必須找「人頭」來頂充,協尋中輟生就是其中一項。

中輟生的認定標準,須是中小學校方發現學生沒有到校上課,依規定通報縣市的教育局,由局轉報教育部,部裡再列冊通令全國警方幫忙協尋,並不是所有未在學的學生,都符合中輟生的要件。一般來說,學生中斷求學幾乎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常因舉家遷移,遠赴他鄉,使得中輟生十分難找。在目前警方什麼績效都要評比的狀況下,沒有一個長官會願意在評比時成為最後一名,怕因而影響前途。

今年春安期間,台北縣一名中輟生的家長,就曾接到超過五十個警察單位的詢問電話,問他們家裡的中輟生現在人在哪裡?為何沒有去上學?家長接電話接到手軟,但還是得一一回覆,他小孩早就已經去上學,只是尚未向警方註銷協尋而已。

台北市有些警分局在春安期間,費盡千辛萬苦,一個中輟生都找不到;但某分局卻找到近卅名的中輟生,消息一傳出,其他單位員警皆表不可思議,員警都說,如果不是他們「口袋名單」太多,就一定是灌水造假。

員警找到了中輟生也許是功德一件,但如果遍尋不著或者成效不彰,這些虛耗的人力、時間,卻嚴重影響了警方原有的勤務編排及人力規劃。

如果逼得員警必須造假,才能應付長官要求,那政府就有必要檢討這項政策有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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