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仁愛鄉長卓文華 被求處無期徒刑

人氣: 7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介裕、陳信仁、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仁愛鄉長卓文華涉及公所及代表會九二一震災工程等多項工程弊案,經南投地檢署偵結,在卓文華四個月羈押期限屆滿前夕,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卓文華等十一人及三家承包公司提起公訴,其中在押的卓文華及公所建設課長蔡光吉,分別遭求處無期徒刑及二十年有期徒刑,移送法院審理之後,續遭裁定收押禁見。

此外,公所機要秘書卓上龍求處十二年、前鄉公所重建小組組長姜洪興三年6月、仲介工程劉志恆十四年,以及包商林弘斌、將心公司負責人郭漢隆、全錄公司業務員陳盛豪、凡谷公司負責人廖偉傑四人各8月,還有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私立逢甲大學土木系教授蕭新祿各十年有期徒刑;另台灣全錄、將心造型設計、凡谷室內裝修設計等三家公司,檢方建請庭上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處分。

起訴書指出,仁愛公所及代表會辦公廳舍內部裝修統包工程,經費約一千三百五十七萬餘元,公所決定採最有利標招標方式後,卓文華及公所建設課長蔡光吉、機要秘書卓上龍、重建小組組長姜洪興(去年12月31日離職 )等官員,涉嫌透過承包商林弘斌及俗稱白手套的劉志恆尋找廠商配合。

在全錄公司業務員陳盛豪、將心公司負責人郭漢隆及凡谷公司負責人廖偉傑等三家公司人員同意配合後,公所便依政府採購法採「最有利標」招標規定,成立評選委員會,蔡光吉等人也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先行勾選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名單中的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私立逢甲大學土木系教授蕭新祿二人為委員會成員,官員、包商及上述二位委員並達成利益輸送約定。

起訴書說,九十二年9月9日開標前夕,王隆昌、蕭新祿兩委員涉嫌收取包商各十萬元賄款,全錄公司如願以一千三百一十九萬餘元取得該項工程後,也依約定在埔里阿波羅飯店交予卓文華等人約一百七十萬餘元回扣款。

而卓文華等人在辦理經費約三百萬餘元的「法治村部落電視共同天線視訊」工程及經費約一千二百萬元的「無線電及廣播器材購置計畫委託設計及安裝」工程時,又涉嫌向包商收取總工程費一成五回扣款,案由檢方主動偵辦。

卓文華等人偵訊期間,多半否認涉案,惟檢方不採信,加上均已掌握其涉嫌收受賄款時間、地點、金額等重要具體事證,昨偵結遂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十一名被告提起公訴。

其中卓文華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六百萬元;蔡光吉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至於王隆昌及蕭新祿二人,檢方認其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學者專家評選委員,又均身兼教職,更應嚴守公正不阿分際,遂求處十年有期徒刑,各褫奪公權十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卓文華經移送法院審理,雖辯護律師聲請交保,惟承審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繼續羈押,卓文華於訊後神情顯得落寞且眼眶泛紅,更頻頻指稱起訴太離譜,揚言將於看守所絕食靜坐,並寫陳情書向法院院長陳情;卓文華的妻子楊寶玉認為沒有再續押禁見之必要,將請律師提出抗告。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