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顏均再次面臨被勞教

楊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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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最近顏均將提起行政訴訟,狀告西安有關部門,在他申請出國一事上,違法干擾,變相剝奪他依法享有的出境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人有自由离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

為此,顏均試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接到了很多直接的間接的恐嚇,即“如果你這樣做了,你的下場和過去一樣。”意思很明顯,即顏均真的對某些机构依法提起訴訟,某些机构就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將勞教強加給顏均。

一個公民起提行政訴訟,是他合法的權益,哪怕他提出的是無理要求,也沒有關系,有關的仲裁机构,可以依法裁決。可是為什么中共一再強調的依法治國的社會中,警方打壓人民的時候,總是說依法辦事,而一旦人民想行使合法權益的時候,就要受到威脅呢?

著名的畫家嚴正學先生在九三年受到北京市東宮門派出所惡警毆打虐待后,依法提起訴訟,也受到了很多威脅,不久之后他的儿子遇到了車禍,而那場車禍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現在顏均做為一個剛剛結束了三年牢獄生活的政見持异者,在自己的祖國無法生存,企圖出境謀求生存,以減輕年老父母的生活壓力,本來是合法的行為,出境受到阻撓,他也沒有殺人放火,沒有沖擊國家机關,僅僅是要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為什么就有人那樣的恐懼這樣的行為?予以威脅,甚至真的為所欲為,在顏均一旦提起行政訴訟之后,就勞教他呢?

這樣的可能非常之大,因為中國大陸的警方手中的權力,尤其是對待新的四類分子的權力,是不受制約的。它們只要龍顏大怒,就可以隨便找個名義,將政見持者監禁起來。

顏均的命運如何?西安警方如何配合中共“保先”?真的是很難逆料了。

楊天水于南京東山
2005年5月28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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