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官判辭錯漏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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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四川南充縣一名法庭庭長因判決書在錯別字和語法等方面錯漏百出,引咎辭職,在當地尚屬首次。

《華西都市報》周三報道,辭職的是原南酗法院伏虎法庭庭長李作勇,報道指去年其中一份經他手筆的民事判決書中,錯別字、掉字、標點符號、語法等錯誤竟多達20處,例如(括弧內的字或為掉字或為改正字)﹕「原告係南部(縣)建興(鎮)的個體工商戶,被告係南部(縣)伏虎(鎮)個體的工商戶」、「被告的行為夠(構)成嚴重違約」、「被告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建(違)約責任」、「該合同第2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28條『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本案現已理審(審理)終結」等。

南充中等法院近日對李作勇作出通報批評,南酗法院紀檢組、監察室作出對李作勇停發勤廉津貼的處罰,法院並向全院各單位發出通報,將該判決書進行修訂和評析後,印發到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員手中,由此引發全院上下對法律文書大討論。

李作勇在上月17日向院黨委主動提出辭職,並在本月1日獲南酗法院黨委接納,被調到另一法庭做一般工作人員。

李作勇去年憑多年審判經驗而獲晉升為伏虎法庭庭長。他承認自己恃著豐富的審判經驗,過去在環境差的大坪法庭工作時,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但到環境較好的伏虎法庭,放鬆了學習和上進。他表示會從頭開始,爭做一名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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