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允許北韓商船航行於濟州海峽

標籤:

【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1日專電)南北韓雙方於10日落幕的第五次南北海運工作接觸中,締結了「南北海運修正及補充協議書」,雙方同意相互開放七個港埠、連接南北韓海運當局通訊網,尤其,南韓允許北韓商船於朝鮮半島光復六十周年的八月十五日開始,可以自由通行於屬於南韓領海的濟州海峽。

南北韓雙方會談代表--南韓海洋水產部海運物流局(司)長李在均和統一部課長尹美良,北韓陸海運省局長車善茂和韓明哲,於本月八日起在南韓京畿道汶山市舉行為期三天的第五次南北海運工作接觸後,雙方達成了前述協議。

據瞭解,南北韓雙方達成六項協議後,發表的「共同報道文」中指出,六項協議包括:北韓商船可通行於濟州海峽、連接南北海運當局通訊網、設立南北海運合作協議會、簽署南北海運協議附屬協議書以及修正、補充協議書等。

有關北韓商船通行於南韓濟州海峽的具體措施為:欲通行南韓濟州海峽的北韓商船,必須於出港前三天,向南韓海事當局通報船名、船籍、貨物等,獲得南韓當局認准後即可。

但通行於濟州海峽的北韓商船必須恪守南韓規定的「禁止行為」:不得從事軍事活動、不得蒐集情報、不得潛水航行、不得載運武器和武器零組件、不得進行漁捕行為等,一旦被發現違規行為時,南韓當局可以強行制止北韓船隻並登船進行臨檢,必要時,還可將北韓船隻驅逐於南韓領海以外。

南韓海運業界透露,當北韓商船通行於南韓濟州海峽時,就不必繞過濟州島南方的公海,航海距離將會縮短五十三浬(九十八點二公里)、航行時間以時速十二節計算時,則可節約四小時二十五分,北韓可獲得節時省油的經濟利益。

同時,南北韓雙方同意相互各開放七個港埠,可使對方的船隻靠泊碼頭,並將穿梭於南北港埠間的航線,命名為「民族內部航路」。南方七港為仁川、群山、麗水、釜山、蔚山、浦項及束草,北方七港為羅津、清津、興南、元山、高城、海州及南浦。

另外,為促使南北韓間海運暢通圓滿順利,雙方同意以直通電話傳真和通話電話各一條線路,銜接南韓統一部與北韓陸海運省,以建立南北海運通訊網。

相關新聞
「韓水門事件」牽涉廣 檢察擴大調查範圍
拚不過台灣  南韓蝴蝶蘭退出美國市場
南韓起亞汽車計畫在美國投資設廠
韓流吹 阿里郎電視台表達與華視合作意願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