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金管會開放保險業以電子保單取代紙本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六日電)為響應政府提倡電子商務,加速保險業者推廣電子商務,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同意開放保險業開辦部分險種電子保單,產險業已開放汽車強制責任險及旅行平安險,壽險業則除投資型保單及團體保險外,也將開放電子保單。

金管會表示,保險電子商務包括線上要約、核保、金流及出單等項,因行業特性,線上要約、核保涉及較嚴密安全作業控管,財政部在民國93年6月28日備查產壽險公會所提「保險業電子商務紀錄保存及內部安全控制作業管理自律規範」、「保險業電子商務保險服務契約範本」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商務服務契約範本」,作為保險業者進行電子商務規範。

金管會並在94年5月30日同意產險業開辦「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等二險種電子商務,壽險業開辦電子商務部分正研議中。

保險局副局長陳惟龍表示,開放保單可以電子傳輸,有便利性,並降低保險成本,讓寄送保單更有效率。

金管會指出,為符合消費者實際需求及社會趨勢,並使電子商務順利推廣,保險電子商務可分段實施,准予業者先行開辦「電子保單」,藉以滿足不同消費者需求,意即民眾在投保後,可以選擇傳統紙本保單或者選擇電子化保單。

另外,考量產品複雜程度、實務可行性及對消費者權利義務影響性,金管會本次開放辦理電子保單的商品,在壽險業部分,除投資型保險商品及團體保險商品外,其餘險種均可適用電子保單。

而產險業因險種特性關係,開放險種為住宅火災保險、商業火災保險、運輸保險、汽車財產損失保險、汽車責任保險、強制汽(機)車保險、責任保險、其他財產保險、傷害險、旅行平安保險、綜合保險等,為考量產壽險一致性,產險業團體保險商品也不在這次開放範圍。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雖屬特許事業,且保險商品有其特殊性,在消費者權益得以保障情況下,金管會對保險業者積極參與電子商務作為表示贊同,也將盡力協助,創造更便利、更有效率的保險市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