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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颱風型保單可成營業損失避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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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電)海棠颱風不僅造成農業損失,觀光業也受影響,不過,以後因颱風造成營業損失有保險可理賠。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的「氣候保險—颱風型」保單,提供觀光休閒活動等相關業者,作為颱風帶來營業損失的避險工具。

金管會表示,最近保險業者推出「氣候保險—颱風型」保單,承保對象是以經營觀光休閒活動業者為主,如娛樂業、旅館業、交通運輸業等相關產業,在颱風來襲可能造成實際「營業收入損失」時,由保險業者依約定予以填補損失。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指出,颱風型保單是一種創新保單,將來發展休閒產業可受到保障。

颱風型保單保障內容是,對於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而颱風路徑通過保險契約所載「承保區域」者,因颱風發生所致的營業收入減少損失,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給予補償,減輕被保險人因颱風帶來的經濟損失。

保險局副局長陳惟龍表示,這張保單是將台灣畫分為八個承保區域;另外,保險期間內最高補償次數是 3次。

至於保險商品保險金額計算是依被保險人上一年度5 月到11月的每月實際營業收入金額平均值為計算預期營業收入之基礎,再以預期營業收入 15%範圍內約定每日最高補償限額。

補償日數是指颱風中心路徑通過被保險人營業處所所在區域日數,不足一天以一天計算,每一保險事故最高保險補償以 3天為限。

金管會指出,台灣過去已有降雨保險,但颱風保單是承保颱風可能造成的實際營業收入減少的損失,降雨保險則是以降雨量為評估標準,達到該標準後,保險公司則針對實際收入減少損失進行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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