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53) H-1B 6年後只能離境 一年後才能重獲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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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五十三﹕ 我的第二個H-1B在2005年3月15日作廢。我現在仍然在H-1B的公司從事飯店管理的工作。 我想請問﹐轉H-2A/H-2B的機率是多少﹖又申請H-2A/H-2B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如果我回我的母國2到3個星期後申請旅遊簽証再入境﹐我會遇到什麼麻煩﹖有其它的辦法訃我轉成合法身份嗎﹖

解答﹕你現在不能轉成H-2A/H-2B身份了﹐因為你的H-1B 已經作廢。除非是在245(k)法案下調整身份﹐這個法案允許你失去身份180以內仍然可以調整身份。如果你沒有同美國公民結婚的機會或用僱佣類申請調整身份﹐你要在你累積非法逗留180天內離開美國。

如果你離境了﹐並只在境外逗留2到3個星期就返回美國﹐你可能會在邊境被拒絕入境﹐但也不是100%。 在母國待的時間越長越好, 下次入境越有把握。

當你在美國境內或你的母國時﹐你可以申請H-2A/H-2B和勞工證。只要你的申請被美國境內的移民局批准﹐你可以申請H-2/H-2B的簽証入境美國﹐如果你到時候沒有試圖用旅遊簽証入境的話。然而﹐因為在過去的6年中你是
H-1B身份﹐你必須要在境外待一年後才能再用H-1B入境美國。在這一年的等待期間﹐你還是可以用B-2 入境美國﹐ 只要你的旅行是短暫的﹐觀光旅遊性質的﹐及沒有長期逗留的意圖﹐這是不會影響一年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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