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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中華電信釋股無適法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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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九日電)民主進步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今天表示,立法院九十年度已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釋出中華電信股權,立法院後來又通過決議,要求不能執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預算,違反預算法規定,決議無效,中華電信釋股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中華電信工會今天發動抗爭,反對中華電信釋股,指中華電信違反立法院暫緩釋股決議,是違法釋股。

柯建銘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中華電信股票持有人是交通部,不是中華電信,如果要約束中華電信釋股,應該事前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時,限制中華電信釋股。

他表示,立法院在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的部分,通過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九十年度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股票釋出。立法院事後才在審國營事業中華電信預算時,決議中華電信停止釋股,根本文不對題、牛頭不對馬嘴。

他說,預算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於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立法院三讀通過總預算交通部釋股,經總統公布,立法院不能再決議說先前立法院通過的預算不能執行,那以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東西誰會相信呢?

他說,立法院後來在審國營事業預算時通過的決議,違反預算法,決議無效。不能硬拗成中華電信釋股是違反立法院決議,中華電信釋股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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