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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強扣女嬰 小娃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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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遠裕╱板橋報導〕1名5個月大的女嬰在保母照顧期間疑發燒死亡,女嬰母親懷疑保母照顧不周而向警方報案,且說保母揚言如果不給保母費,就不能帶回女嬰;保母坦承說過「不付錢不還小孩」,但接手照顧女嬰後沒幾天,女嬰已不斷發燒。

張姓女子昨天向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報案,指稱她於上月6日看報得知呂姓保母有托嬰服務,於是將2名小孩帶到板橋僑中一街呂女住處託她照顧,當時約定每名小孩每月2萬3000元托育費。

張女說,後來因為經濟能力不足,所以10日當天便要求將小孩接回,但呂姓保母卻以「妳沒付我保母費,小孩不能帶回」的理由拒絕,經協調後呂女同意張女先將男嬰帶回,僅留下5個月大的女嬰,等保母費付清後才可帶回。

母接到電話 女兒已死

張女說,前晚她接到保母來電稱女嬰已經死亡,但她懷疑,呂女根本沒有保母執照,而且之前男童從交付呂女照顧後,她曾在電話中聽到男童不斷哭泣,但保母卻只是把孩子關在房間置之不理,沒想到這次卻賠上女兒的性命,追究責任時對方也推說是「發燒引起」,但現在醫學這麼發達,怎麼可能單純發燒就會致死。

呂女應訊時表示,確有說過「不付錢不還小孩」這句話,但她說「幫人帶小孩」是她賺錢的唯一門路,而且替張女帶小孩這段期間所有費用都是由她支出,不可能白白吃虧。

呂女表示,她接手照顧女嬰沒幾天,女嬰就不斷發燒,意外發生前2天曾通知張女來探視小孩,但張女卻以一句「我最近要過生日,過2天再來看」回絕,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相驗窒息亡 責任待查

檢警初步相驗只能確定是窒息死亡,至於保母是否涉及妨害自由,或人為疏失致死,仍須等解剖才可釐清。

小孩發燒?曾通知其母處理

〔記者劉遠裕╱板橋報導〕針對女嬰夭折情事,呂姓保母表示,在托嬰當天就向張女表明如果錢不付,小孩就不能交還給她,由於之前就曾遇到他人托嬰,結果中途卻用「要帶小孩出去玩」的理由帶走,結果錢也沒付,讓她做足了白工。

呂女表示,上個月6日張姓女子帶著2個小孩來表示希望她可以「照顧」,由於張姓女子當時未滿18歲,基於同情的理由便同意錢可以再談,但當時也向張女「強調」,因為之前被騙過,所以如果事後不付錢,小孩便不能讓她帶回,當時張女也同意。

呂女說,上個月13日女嬰開始發燒,當時就有通知張女要來處理,但對方總是以沒有時間推託,這段期間張女在酒店上班,26日當天張女帶了8000元「奶粉錢」,之後也是一樣不聞不問,如今小孩子發燒好幾天出意外,怎麼可以怪到保母頭上。

18歲媽媽 控保母害死女兒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張姓女子上月把5個月大女嬰交給板橋呂姓保母照顧,前天是張女的18歲生日,未料她卻接獲保母告知「女兒死亡」的電話,她昨天強調「是保母害死我女兒的!」

張姓女子表示,她為了要上班扶養2個小孩,上月初從報紙廣告尋找保母,上個月6日將2歲的大兒子與只有5個月大的女兒托育給住在北縣的保母,談妥費用後保母要求先付款,她因手頭不方便與對方商量,先帶1個月看看,屆時再付款,而她已於上月25日先付給保母8千元。

女兒嘴唇發紫 腳有瘀青

張女說,起初她將年幼兒女都托育給保母,4天後她從保母處帶回大兒子給生父家照顧,留下小女兒給保母繼續照料,未料幾天之後女兒就傳出感冒送醫,而前天更在送醫後不治死亡,她趕到醫院看到女兒最後一面,只見女兒嘴唇發紫、左腳還有瘀青,全身更是瘦了一圈。

張女說,昨天檢察官為女兒驗屍時,保母只強調她的女兒是發燒生病不治死亡,但是她認為女兒根本就是被害死的,檢察官已經決定於本週五解剖複驗,希望查明女兒死因,她要控告害死她女兒的保母,為女兒討回公道。

保母認證制 日益受重視

〔記者何玉華、范正祥╱綜合報導〕台北縣保母協會總幹事李風城表示,由於家長日漸重視,越來越多保母參加保母認證培訓;內政部則說,保母認證制度推行至今8年,已有3萬7610人取得保母證照。

台北縣保母協會是台北縣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之一,總幹事李風城指出,今年開了3班保母培訓課程,每班招收60人,約有200多人報名參加,但明顯的仍是女性居多,男性每班大約只有1、2位。

參加完培訓課程,8成左右會考證照,通過率約在6、7成左右,而且有越來越難的趨勢;李風城指出,今年更多加了男童如廁、刷牙、剔牙等項目,未來相關的測驗只會增不會減。

李風城指出,在保母認證制度推行需加強的部份是家長與保母的溝通;家長與保母平常面對的溝通環境及人不同,保母面對的兒童世界、童言童語與家長面對的成人環境、講究包裝的說話技巧不同,因此常常會出現溝通障礙。

此外,擔任保母的年齡多在30歲到50歲之間,跟現在6、7年級的媽媽,成長環境不同,帶孩子的觀念也不同,因此會出現傳統保母與現代媽媽的爭議,在教導孩子上出現歧異,這是在保母培訓課程中可以增加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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